统一法学
统一法学,也称综合法学或一体化法学(Integrative Jurisprudence),是美国法学家杰罗姆·霍尔(JeromeHall)于20世纪40年代提出的,旨在推动各主要法学派“溶合”,建立“适当法理学”的法学运动。
统一法学派主张法学概念,法学价值,法学方法的统一,其实就是法学的折中与综合,代表著作是埃德加·博登海默的《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Jurisprudence:The Philosophy and Method Ofthe Law)
统一法学,也称综合法学或一体化法学(Integrative Jurisprudence),是美国法学家杰罗姆·霍尔(JeromeHall)于20世纪40年代提出的,旨在推动各主要法学派“溶合”,建立“适当法理学”的法学运动。
统一法学派主张法学概念,法学价值,法学方法的统一,其实就是法学的折中与综合,代表著作是埃德加·博登海默的《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Jurisprudence:The Philosophy and Method Ofthe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