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振军
姜振军 男,1963年7月23日出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山东省安丘市景芝镇人。现任安丘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三科科长,四等二级检察官。他长期从事审查起诉工作,多年来,严谨扎实,勤于实践,任劳任怨,平均每年审查、代表国家出庭公诉刑事案件40余件,其中不少是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暴力团伙案件,所办案件无一差错,保持了高质量。1993年,被评为安丘县级优秀公诉人,1994年被潍坊市院评为市级优秀公诉人。1996年至今,在先后任反贪局侦查三科副科长、科长期间,他潜心研究贪污贿赂犯罪的特点、规律,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开展反贪污贿赂斗争。工作中,他以身作则,带头办案,每年主办案件的数量都在全科的一半以上;面对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和阻力,他迎难而上,敢查敢办,突破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其中,涉及犯罪金额10万元以上的重特大案件就有10件,共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有力地打击了贪污贿赂等犯罪活动,受到了党委政府的肯定。几年来,先后被安丘市委市政府记三等功一次,嘉奖二次,今年被安丘市总工会授予“劳动模范”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