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保弓
金保弓 男,1946年10月生,河北省大名县人。回族。中共党员。毕业于北京政法学院,后在北京大学法律系进修法学硕士研究生。现任河北省邯郸市四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机关党委书记。曾任河北省大名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食官陶县县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后调到邯郸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任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在国家“一五”、“二五”普法期间,分别被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河北省委、省政府和邯郸地委、行署批准,评为全国、省、地普法先进工作者,合作主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大全》一书等。
金保弓 男,1946年10月生,河北省大名县人。回族。中共党员。毕业于北京政法学院,后在北京大学法律系进修法学硕士研究生。现任河北省邯郸市四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机关党委书记。曾任河北省大名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食官陶县县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后调到邯郸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任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在国家“一五”、“二五”普法期间,分别被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河北省委、省政府和邯郸地委、行署批准,评为全国、省、地普法先进工作者,合作主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大全》一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