胞族
胞族
moiety;phratry moiety
一个部落的两个基本分支中的一个分支。希腊语称phratry,意为兄弟关系。指原始社会同一部落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氏族结合成介于氏族和部落之间的社会组织。美国民族学家L.H.摩尔根最先使用此词,用来表示一群有血亲关系的、单系继承的集团,或者非直系血缘以及血缘较远的、但有着共同遵循的礼仪和亲属惯例(如内部禁止通婚)的氏族群。前者由一个基本氏族所派生出来的若干血缘氏族组成;后者可能是血缘较远或不同血缘氏族合并而成的(即为保持各胞族中成员数目均衡而进行的调整)。胞族的形成与婚姻制度密切相关。一个原始集团分裂为两个半边(最初的氏族),在同一半边内禁止通婚,形成族外婚制,排除了兄弟姐妹间通婚的可能性,是人类重要的进步。随着人口的增殖,每个氏族又分裂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氏族,即女儿氏族。以母亲氏族为主体,包括一切女儿氏族在内,就构成胞族。胞族的职能,部分是社会性的,部分是宗教性的。随着部落组织的发展,胞族的职能逐渐局限于宗教方面。
人类学术语。是由血统氏族、氏族(clan)或亲属集团组成的群体。他们的结合是由于相信有一个共同的祖先,或由于采用了共同的祭礼或亲属制度,但不论其有无血统关系。该词还指3个或3个以上的构成部落社会的群体(该社会如只有两个这样的群体,就具有二元组织(dual organization)的性质,而这些群体就都叫做半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