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虎门港同舟石化码头有限公司
1.公司背景东莞市虎门港同舟石化码头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25日,由东莞市虎门港控股有限公司与东莞市同舟化工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而成。公司选址在东莞市两大重点物流园区之一的虎门港立沙岛作业区,首期投资近2亿元人民币建设一座具有一个3万吨级泊位和一个2千吨级泊位的公共液体石化码头,最大靠泊能力为5万吨级船舶。该码头也是同舟化工有限公司投资的百安石化仓储项目的配套码头。
百安石化仓储项目首期占地面积243,305m2,计划兴建液体石化储罐92个,总罐容182,100 m3,其中首期第一阶段已建成液体石化储罐62个,包括5个316L不锈钢拱顶储罐、39个Q235A碳钢拱顶储罐和18个Q235A碳钢内浮顶储罐,总罐容107,100 m3,储罐规格从850 m3至3000 m3不等;危险品仓库8座,总面积14,820 m2。预计于2007年10月投入商业试运行。
2.码头技术资料2.1位置
本码头地理位置为:东经113°33′14.5″,北纬22°56′49.3″。位于珠江河口段狮子洋水道东岸,东江南支流以北,淡水河以南,是“广州-深圳-香港”和“广州-珠海-澳门”经济走廊的交汇点,地理位置优越。
2.2自然条件
1)、气象
本码头所处地区气候温和,温度、湿度适中,降雨量丰富,雷暴天、雾天少,夏季有台风出现。根据附近气象站气象数据统计分析,描述如下:
多年平均气温: 22℃
多年平均相对湿度: 79%
多年日降雨量≥50mm的天数: 7.7天
年平均雷暴日天数: 80天
年平均风力≥6级的天数: 66.8天
影响本码头台风年平均次数: 3次
多年平均年雾日天数: 5天
2)、水文
(1)、潮汐
本码头为不正规半日混合潮型,潮性系数在0.94—1.77之间。每日出现两次高潮和两次低潮,有日不等现象。平均潮差小于2米,属弱潮河口。以坭洲头深度基准面为理论最低潮面,根据泗盛围水文站多年监测资料统计结果如下:
历年最高潮位: 4.23米(1989年)
历年最低潮位: -0.12米(1968年)
平均海面: 1.86米
平均高潮位: 2.65米
平均低潮位: 1.04米
最大潮差: 3.39米
平均潮差: 1.61米
平均涨潮历时: 5时45分
平均落潮历时: 6时45分
每日潮汐情况,可参考由山东省地图出版社出版的“《潮汐表》(第3册) 台湾海峡至北部湾”中“海沁”的数据。
(2)、潮流
本码头水流以潮流作用为主,潮流特性属不正规半日潮型,且具有一般河港往复流的性质,一般落潮流速大于涨潮流速,表层流速大于底层流速。
(3)、波浪
本码头受波浪影响甚小。
(4)、泥沙
本码头港池底质为泥沙,泥沙淤积受涨落潮、珠江干流、淡水河支流的影响,淤积强度约为0.42米/年,回淤量约为3.5万m3/年。
2.3锚地、航道、港池
1)、锚地
靠泊本码头的所有船舶均使用广州港锚地。
2)、航道
(1)、出海航道
本码头的出海航道为广州港的出海主航道,从桂山锚地开始到与本码头进港航道连接处,出海航道全长约90公里,包括大濠水道、榕树头水道、伶仃航道、川鼻水道、大虎水道、坭洲头航道和莲花山东航道,宽度为160米,水深为-13米,底质为泥沙。
(2)、进港航道
本码头进港航道是指从码头回旋水域到出海航道之间的航道,全长600米,宽度为160米,水深为-11米,底质为泥沙。
3)、港池
(1)、回旋水域
本码头回旋水域为一椭圆形布局,长轴为575米,短轴为460米,水深为-11米,底质为泥沙。
(2)、停泊水域
本码头停泊水域长为335米,宽为64米,水深为-11米,底质为泥沙。
2.4码头设施
1)、码头结构
本码头为高桩梁板式结构,按可停靠8万吨级船舶设计。
2)、靠泊能力
本码头首期设计为一个3万吨级泊位和一个2千吨级泊位,最大靠泊能力为5万吨级船舶。
3)、码头尺寸
本码头首期建设长度为335米,码头面宽为20米,引桥长为101米,宽为12.5米。
4)、靠泊设备
本码头采用SUC超级鼓型1150橡胶护舷,设有11个450KN系缆桩,12个750KN快速脱缆钩。
5)、装卸设备
本码头设有3个接泊装卸区,可同时供3艘2千吨级船舶作业。码头配有25条装卸货用的管线,其中包括3根150mm的不锈钢管线,4根200mm的碳钢管线和18根150mm的碳钢管线。各泊位均配有国际通岸接头、污水回收管线和气相平衡管线。
2.5助航设施
本码头出海航道中伶仃航道和莲花山东航道的68座灯浮标采用同步闪光灯器,其他航道灯浮标采用LED灯器。小船推荐航路标志采用蓝光,小船横越区设置专用标志。出海航道所有导标使用LED光带。
本码头附近水域灯浮标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名称 位置 备注
1 虎门同舟1号灯浮 22°56′24″.5N 113°33′03″.7E 北方位标
2 虎门同舟2号灯浮 22°56′54″.2N 113°32′59″.5E 南方位标
3 广州港63号灯浮 22°56′06″.0N 113°33′02″.0E 原位置:22°56′16″.6N 113°32′53″.9E
3.港航情况3.1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
靠泊本码头的所有船舶均应遵守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事局
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可参见《广州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系统用户指南》(修订)。
3.2进港指南
1)、需引航的船舶
(1)、由香港以外的其他港口驶往本港的需引航船舶,应当从外海驶至21º47´45″N、113º49´32″E处转向013º,经佳蓬列岛蚊尾洲灯塔与大万山岛之间的水道,驶至竹洲东面22º00´00″N、113º52´34″E处转向334º,经竹洲与溢洲列岛之间的水道,驶至蜘蛛列岛西面22º05´36″N、113º49´36″E处转向319º直驶桂山锚地或珠江口大型船舶引航锚地等候引航员。
(2)、由香港驶往本港的需引航船舶,沿博寮西水道驶至榕树头西北面转向南下,进入桂山锚地或珠江口大型船舶引航锚地等候引航员。
2)、其它船舶
其它靠泊本码头的船舶经出海航道,在63号灯浮标处转进港航道,直靠码头。
3.3船舶引航
1)、本码头拟采用“二次引航”方案。即:从桂山锚地到二虎锚地,由广州引航负责;从二虎锚地到码头,由东莞引航负责。引航申请由船舶或其代理人在船舶抵港48小时前向广州、东莞引航机构书面提出。
2)、所有外籍船舶强制引航。
3)、所有化工品船舶,首次抵港需强制东莞引航。
4)、所有化工品船舶或其船长,两个月内没有到过本港的,也需强制东莞引航。
5)、载重吨大于3000吨或船长大于80米的中国籍船舶需考虑申请东莞引航或港作拖轮助靠和助离。
6)、其他船舶视靠泊时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用引航或港作拖轮。
7)、遵守本港的其它引航规章制度。
3.4港作拖轮
本码头拥有足够的港作拖轮协助船舶靠离及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还拥有设施先进的消托两用船和专业的消防救援船,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有效的救助。拖轮统一由“东莞市金锚港口服务有限公司”管理。港作拖轮的使用执行《东莞市引航站安全引航拖轮使用规定》。
3.5防污规定
1)、当地海事局规定,所有化工品船舶在进行任何化学品的装卸作业时均需布设围油栏。围油栏管理统一由 “东莞市金锚港口服务有限公司”负责。
2)、本码头配有污水回收的设施。按《MARPOL73/78》附则Ⅱ规定,属X类的化学品卸货结束,必须在码头进行洗舱作业,并将洗舱水有效回收。
3.6其它规定
1)、本码头不允许以“船靠船”的方式进行过驳作业。
2)、按规定,当风力达到6级,船舶应停止装卸货作业;当风力达到7级,应拆掉连接管线,准备离泊;当风力达到8级,船舶必须离泊。
4.码头可靠泊船型本码头可靠泊船型见下表:
船舶吨级(DWT) 设计船型尺度
总长/米 型宽/米 型深/米 满载吃水/米
2千吨级液体化工船 86 12.5 6.2 5.1
5千吨级液体化工船 113 17.8 8.9 7.1
3万吨级液体化工船 179 32.0 15.6 11.0
5万吨级液体化工船 229 32.3 19.1 12.8
5.码头作业条件根据本码头的气候、水文等特点,规定本码头的作业条件如下:
风 日降雨量 雾 雷暴 波浪
顺浪 横浪
2000DWT ≤6级 ≤50mm 能见度≥1km 不发生 0.6m 0.6m
5000 DWT ≤6级 ≤50mm 能见度≥1km 不发生 1.0m 0.8m
30000 DWT ≤6级 ≤50mm 能见度≥1km 不发生 1.2m 1.0m
50000 DWT ≤6级 ≤50mm 能见度≥1km 不发生 1.5m 1.2m
在此条件下的年可作业天数为310天。当码头风力达到8级时,船舶应离开码头去锚地。另外,如政府明文规定有不能作业的情况,码头也不能作业。
6.码头服务项目本码头可进行内外贸船舶的装、卸货作业,也可通过码头各泊位之间的管线,进行船与船之间的过泊作业。同时,也提供向船舶供应淡水、氮气、蒸汽,接收船舶污水和压舱水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