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一、简介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组建于1994年8月,是江西省人民政府主管地方税收的正厅级直属机构,从2000年起实行由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双重领导,以省政府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省以下地方税务系统实行上级地方税务局和同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地方税务局为主,机构、编制、人事、经费四垂直的管理体制。
省地税局现内设办公室等10个内设机构,监察室1个派驻机构,下设稽查局等5个直属单位,下辖南昌市地方税务局等11个设区市局。全系统共有机构1198个,其中县(市、区)风景区、开发区局(分局)121个,基层分局(所)624个,事业单位333个,直属单位108个。现有人员10483人。
全省地税部门负责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烟叶税等12个税种及国务院、省政府授权代征的教育附加、防洪保安资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保障基金、工会经费等的征收管理。截至2008年底,全省地税部门管理纳税人41万户。
十多年来,江西地税发扬艰苦奋斗、负重拼搏的创业精神,聚财兴赣,执法为民,用忠诚和艰辛为江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全省地税组织各项收入由1994年的25.6亿元攀升到2008年的288.3亿元,累计组织各项收入1500.4亿元;其中组织入库地方税收由1994年的24.3亿元攀升到2008年的272.06亿元,累计1425.36亿元。
二、现任领导党组书记胡幼桃: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局长邓保生:协助党组书记工作,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胡平: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人事教育处、监察室、稽查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曾光明: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计划财务处、机关党委、直属分局、培训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理达:分管征收管理处、老干部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巡视员余木来:分管流转税管理处、所得税管理处、财产行为税管理处、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