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惠芳
邓惠芳(1889—1977),女,别号爱明,东莞石排福隆乡人。1908年初,就读于广州美术学校,参加同盟会。她曾参与营救夏重民等出狱和谋炸粤督张鸣吱,参加广州新军起义、 黄花岗起义。曾数度出入战地辨认烈士尸体。
广州光复后,邓参加广东北伐军女子炸弹队。民国成立后,她被选为广东临时议会代议士,旋留学日本东京女子音乐学校。1913年回广东参加讨龙(济光)斗争,翌年加入中华革命党。不久,孙中山派她回广东组织妇女军。1915年袁世凯称帝,邓再到日本。1917年再从日本回国参加护法战争,协助十人暗杀团自制炸弹。同年,在上海与夏重民结婚。 1919年1月至10月,担任东莞县县长。同年冬,赴沪密运军火资助孙中山,后被选为广州市参议员。她主张女子参政,力争铁路、邮局、银行、电话、电报任用女职员。后任国民政府秘书处一等书记官、广东妇女界联合会常务委员、国民党广东省党部干事等职。1942年,曾应广东省主席李汉魂之邀,赴曲江(战时省会)任国民党广东省党部妇运会主任委员及省党部执行委员。
抗战胜利后,邓回乡省亲期间,见家乡民生凋敝,满目疮痍,便与有关当局商议,取得赈助,并指日本战俘三百到福隆、水贝两乡修筑堤,恢复生产。1947年,邓被选为广东省国民党执行委员兼妇女会主任及监察委员,1948年任国民政府监察委员。1949年广州解放前夕,邓赴香港寓居,1951年定居台湾。1958年、1976年任台湾国民政府监察委员。1977年11月24日在台北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