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卫生法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5-12  
宽屏版  字体: |||超大  

职业安全卫生法(Occupational Safety & Health Act, OSHA)

该法于 1970 年由美国总统尼克松签署发布,主要目的是保证劳动者劳动条件尽可能安全与卫生,向劳动者提供全面福利设施,保护人力资源。该法涉及国会、劳工部、各州职业安全卫生复查委员会、咨询委员会、工人补偿全国委员会、卫生教育和福利部长、雇主、雇员等各方面在职业安全与卫生事业上的责任与权利分配关系。该法建立了 3 个永久性的机构:

在劳工部成立了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局(OSHA),对工作场所的安全行政管理标准实行强制监察。发展和制定所建议的职业安全与卫生标准;代行本法所赋予的卫生教育、福利部长的各方面职责。

组建国家职业安全卫生研究所(NIOSH),内设健康部、教育部和福利部,负责研究职业安全卫生等项工作。

组建职业安全卫生审查委员会(OSHRC),它独立于劳工部、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局,负责评判在强制安全卫生监察过程中与雇主产生的矛盾。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百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