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森

宋森(1877-1952)爱国民主人士、教育家。字木林,号华献。雅瑶昆东谷岭村人。1905年进两广师范理科研究所就读,毕业后,于1897年起先后在南雄中学、南雄师范讲习所及恩平县立师范讲习所等校任教。1900年旅居新加坡、马来西亚,发展华侨教育事业。先后任尊孔学校、养正学校、坤成女校的校长及雪兰莪华侨教育会长。1971年任广东省公署特派南洋视察学员、又被北京教育部委任为南洋华侨教育视察员、农商部委为南洋实业调查员。1919年1月在上海阅读了苏联十月革命进步书籍,开始同情与支持共产党。“五四”运动期间,因在新加坡积极声援北京爱国学生,发动华裔商人、工人、学生罢市、罢工、罢课,联合7埠侨团致电巴黎和会,要求中国代表团拒绝在和约上签字,而被当地殖民政府下令扣押入狱,后被驱逐出境。
1920年回鹤山,创办《新平冈报》。筹办平民学校、淑德女校,1921年任鹤山县实业局长、教育局长。1924年8月在乡间组织农民协会和农民自卫军。1927年5月任鹤山县苏维埃政府主席,后被国民党当局通缉,被迫至新会、江门等地隐蔽。1929年重任鹤山县教育局长,提倡取缔私塾,兴办新式学校,反对封建文化,倡设民众教育馆和乡村师范。1935年任鹤山县文献委员会主任,亲笔编修《鹤山县志》,历17年,成书14卷。
1938年间,通过八路军驻广州办事处主任云广英,推荐进步青年方奕智、温流、叶民新等多人到延安参加抗日军政大学学习。1942年任鹤山邑侨筹赈兵灾难民会驻乡办事处主任,主持举办平粜、施粥、赠医送药,倡复鹤山同善医院。后旅居香港,在解放战争时期,积极筹款支持人民解放军新高鹤总队。1950年应鹤山县人民政府邀请回鹤山从事教育事业,任鹤山县立一中校长,以爱国民主人士身份,先后被选为鹤山县和广东省各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任鹤山县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抗美援朝运动委员会副主任等职。1952年10月,受极左路线迫害,不幸去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鹤山县人民政府为其平反,恢复名誉。1999年,鹤山出版《宋森传》铭其功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