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自由罚
人身自由罚是指行政机关实施的在短期内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人身自由罚有两种形式: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
(1)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也称治安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依法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 。
行政拘留的期限一般为1日以上15日以下,有二项以上违法行为“ 并处”的,不受此限。
(2)劳动教养
是指行政机关对习惯性违法或有轻微犯罪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又有劳动能力的人采取的一种行政处罚。
劳动教养的期限一般为1至3年,必要时可延长1年。它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