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克光
陈克光 1919年9月出生,山东莱芜人。原名刘效文。193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7年底任三山村村长。1939年任村党支部书记,保安乡动委会主任、乡党总支书记。1941年初到县公安局工作。1944年任历城县公安局长。1953年3月在江西国防工厂工作。1957年主持中共江西省委政法部工作。1959年任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1963任省直机关党委副书记。“文革”中遭关押。1970年被下放到景德镇市。1976年主持景德镇陶瓷学院复校工作。1978年9月任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1979年12月任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1985年6月任江西省顾问委员会常委。1990年受聘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