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盐务管理局
单位概况河南省盐务管理局位于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2号,其前身是河南省盐业总公司(河南省盐业管理局),成立于1994年7月,是河南省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副厅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归口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领导,全省盐业系统地市级以下实行垂直管理。
河南省盐业总公司是主营盐的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及物流配送的省级国有企业,河南盐业实行产销一体、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局司为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2009年全省盐业系统共实现销售收入22亿元,利税1.3亿元,完成食盐生产46.8万吨,制盐工业实现总产值9亿元,累计购进食盐52.6万吨,碘盐统检合格率达到100%。全行业从业人员2.6万人,其中直接从事盐业经营管理的人员1.3万人
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盐业法规,参与研究制定全省盐业政策法规;
2、负责组织和管理全省盐资源的规划和开发利用;
3、综合协调盐业产销关系,组织和指导全行业生产经营活动;
4、根据国家计划安排,参与编制并组织实施全省盐的生产、调拨、购销等计划;
5、依法进行盐政管理,打击盐业违法行为;
6、负责国家储备盐的管理工作;
7、负责中央有关专项资(基)金的征缴管理工作。
组织机构机构设置
办公室、人事处、党委办公室、财务处、监察审计室、生产技术处、资产管理处、运销处、盐政处、多种经营办公室、统计处等。
直属单位河南省碘盐质量监测中心、平顶山盐业调拨站、河南省盐业总公司盐业运销公司、河南省卫群盐业包装有限公司、河南省卫群多品种盐有限公司。
市级单位平顶山市盐业管理局、安阳市盐业管理局、新乡市盐业管理局、焦作市盐业管理局、许昌市盐业管理局、漯河市盐业管理局、商丘市盐业管理局、驻马店市盐业管理局、南阳市盐业管理局(均为正处级);郑州市盐业管理局、开封市盐业管理局、鹤壁市盐业管理局、信阳市盐业管理局、洛阳市盐业管理局、濮阳市盐业管理局、三门峡市盐业管理局、济源市盐业管理局。(均挂盐业公司牌子,实行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全省设有18个省辖市盐业管理局,108个县(市)级盐业管理局,为同级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同级正局级或副局级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办公经费自收自支,全省盐业业务实行“五统一”,地市级以下实行垂直管理。
食盐定点企业
中盐皓龙盐化有限责任公司、中盐舞阳盐化工有限公司、河南省平顶山神鹰盐厂。
领导班子赵启林:河南省盐务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兼河南省盐业总公司总经理。(正厅级)
刘德法:河南省盐务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杨忠厚:河南省盐务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玉强:河南省盐务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姚延岭:河南省盐务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金玉:河南省盐务管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尚兰柱:河南省盐务管理局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
夏国政:河南省盐务管理局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