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盐务管理局

单位简介甘肃省盐务管理局是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甘肃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正处级建制,在全省实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的管理体制,隶属于甘肃省商务厅。
中盐甘肃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职责承担甘肃省境内的食盐专营任务和资本的保值增值,隶属于中国盐业总公司,盐业集团与盐务管理局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中盐甘肃盐业集团及其所属6个盐业分公司为核心层母公司,集团公司在甘肃省境内控股设立74个县(市、区)紧密层子公司。甘肃省盐业集团注册资本8737万元,总资产3亿多元,年销售4亿多元;下属70多个子公司;从业员工2100多人。中盐甘肃盐业集团实行“购、销、存、人、财、物”六统一管理模式,承担省政府赋予的甘肃省食盐专营和储备任务。
主要职能1、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是编制行业生产、销售和发展规划,制定有关管理制度;
3、是编制和管理全省盐的生产、分配、调拨计划;
4、是制定、核发省内盐业管理的有关票证;
5、是查处本行政区域内重大的盐业违法案例,协调区际盐产品销售纠纷;
6、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组织机构内设机构:
办公室、盐政处、行业管理处、财务处。
直属单位:
甘肃省盐务管理局兰州分局、甘肃省盐务管理局河西分局、甘肃省盐务管理局陇东分局、甘肃省盐务管理局陇南分局、甘肃省盐务管理局天水分局(盐业分公司)。
中盐甘肃工业盐经营有限公司、中盐甘肃省盐业集团兰州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中盐甘肃省盐业集团天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中盐甘肃高台盐化有限公司、中盐甘肃武阳盐化有限责任公司。
领导班子第二届董事会:高玉宝、潘石、陈其鳌、韩长纯、王军峰、谢建国、李新华。
高玉宝:中盐甘肃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甘肃省盐务管理局局长。
潘石:中盐甘肃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陈其鳌:中中盐甘肃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董事、总经理。
赵建立:中盐甘肃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总会计师。
李新华:中盐甘肃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谢建国:中盐甘肃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甘肃省盐务管理局副局长。
匡超英:中盐甘肃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华洲:中盐甘肃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甘肃省盐务管理局副局长。
马龙:甘肃省盐务管理局副局长、河西分局局长、河西分公司经理。
邹俭:中盐甘肃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