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盐务局
单位简介邹城市盐务局是邹城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正科级建制,负责邹城市辖区盐业市场管理和盐政执法工作,垂直管理单位,行政上接受市委、市政府和济宁市盐务局双重领导,以市盐务局为主。邹城盐业公司是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依法从事本市的盐产品生产、加工、储运、批发经营业务,“AAA”级食盐批发企业,隶属于济宁盐业公司。与盐务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邹城市盐务局(盐业公司)成立于2000年5月,其前身是邹县盐库,解放初期归属原邹县烟酒公司,20世纪80年代初划归原邹县果品公司,96年8月与果品公司分家,成立邹城市盐业供应站,后根据省政府[1999]70号文件规定,整体从原邹城市供销集团总公司划转交接出来,成立邹城盐业公司。现有干部职工121人,离退休人员50名。年均销售食盐、小工业盐11000吨,年销售收入1100万元,年创利税100多万元。
主要荣誉近几年来,连年被山东省盐务局、济宁市盐务局授予“盐业系统先进单位”,2001年3月,被山东省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全省碘缺乏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多次被邹城市委、市政府授予“先进单位”、“文明单位”、“纳税大户”、“法制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03年12月,邹城盐业公司被中国盐业协会评定为“国家食盐批发AA级企业”,二00五年被济宁市评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机构职责1、监督检查盐业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全市的盐政管理和盐政执法工作,受理盐业违法行为举报,制止和纠正各类涉盐违法行为,维护好全市盐业市场秩序;
3、负责全市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
盐务局综合楼4、负责受理用盐单位提报的用盐计划并加强监督管理,保障盐业市场的有序供应;
5、负责全市盐业行业管理,合理开发利用盐资源,统筹安排,合理调度,保障全市盐产品供需基本平衡。
6、负责下属企业的管理工作;
7、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机构内设办公室、财务科、人事劳资、专营科、工会、党群科。
下属1个盐政稽查大队、4个食盐供应站、1个工业盐供应站。
领导班子邹城市盐务局党总支书记、局长、邹城盐业公司经理:张立设,主持全面工作。
邹城市盐务局党总支副书记、副局长、邹城盐业公司副经理:徐辉(正职待遇),分管食盐专营科、工业盐供应站。
邹城市盐务局、邹城盐业公司工会主席:张立平,分管工会、计划生育工作。
邹城市盐务局副局长、邹城盐业公司副经理:韩西军,分管办公室工作。
邹城市盐务局副局长、邹城盐业公司副经理:李士忠,分管综合经营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