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盐务局
单位简介福建省盐务局是全省盐行业的主管部门,代表省政府行使盐政管理和食盐专营职能,对全省盐业实行垂直管理。福建省盐业公司是国有独资企业,是福建省唯一依法从事盐业生产经营管理的专业性公司,为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全资企业。局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责分开、合署办公。
福建省海盐资源极为丰富,生产的盐产品除供应省内需求外,还调销外省并出口香港、韩国、日本等国家。2007年,全省生产原盐42.34万吨,省内盐产品总销售量为44.39万吨,省内食盐全年销售38.64万吨。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2756万元,利税总额8463万元。
2009年,福建省机构改革方案中,决定将福建省盐业公司(盐务局)的盐业行政管理职能划入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方针、政策、法规;拟定我省盐业生产、销售和盐资源管理、开发的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省盐业生产、经营规划和计划制订并组织实施;主管全省食盐生产、销售、调拨等专营工作。
(三)负责全省盐政管理,统一领导全省盐政执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走私盐等活动和查处重大盐业违法案件;受理盐业行政复议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四)贯彻实施《食盐专营办法》,负责加碘食盐生产、加工、调拨、批发供应的计划管理和监督检查,维护食盐生产、运销秩序。
(五)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各盐务分局和省盐业总公司、各分公司及省属各盐场的人事工作。
(六)承办省政府、省发改委和上级盐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机构机构设置:
办公室、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发展规划部、企业管理部、监察室、信息中心、食盐专营部、盐政处。
直属单位:
福州市盐务局、莆田市盐务管理局、泉州市盐务局、厦门市盐务局、漳州市盐务局、三明市盐务局、南平市盐务局、龙岩市盐务局、宁德市盐务局(盐业公司);福建省盐业进出口公司、福建晶港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银华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中盐福建盐业有限公司(参股)。
直属生产企业:
泉州市泉港晶海轻化有限公司、福建省晶浦轻化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田市晶秀轻化有限公司、福建省晶惠精制碘盐厂、福建省晶华盐业物流有限公司、武夷山晶辉山庄。
直属盐场:
漳浦盐场、 山腰盐场、莆田盐场、平潭盐场。
领导班子郑元奇:福建省盐业公司总经理、福建省盐务局局长,主持局司行政全面工作,分管信息中心工作。
陈荣:福建省盐业公司、福建省盐务局党委书记,主持局司党委全面工作,分管人力资源部工作。
翁瑞添:福建省盐业公司、福建省盐务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主持党委日常工作,分管监察、审计工作。
谢钦铭:福建省盐业公司副总经理、福建省盐务局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发展规划部工作。
毛胤维:福建省盐业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福建省盐务局副局长,分管财务部、企业管理部工作,并履行总会计师职责。
庄灿阳:福建省盐业公司副总经理、福建省盐务局副局长兼厦门盐业公司经理,分管食盐专营部、盐政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