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显荣
男,汉族,四川省广安市(原广安县)人,1998年毕业于重庆师范学院(现为重庆师范大学)外语系英语专业,获文学学士,同年考入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班,2000年毕业,获法学学士,同年考入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部,2003年毕业,获法学硕士,同年7月考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至今。在《政治与法律》、《河北法学》、《湖北社会科学》、《学术论坛》等核心期刊上发表法学论文十多篇。主要代表性论文如下:1、《美国应对中美撞机事件和侵犯中国主权行为承担国家责任》,公开发表于甘肃省法学会主办的《法律与社会》2001年第2期。2、《中国外贸代理制度法律性质刍议》,公开发表于《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年法律与实践专辑。3、《论WTO中保障措施在我国的适用——兼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公开发表于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类核心期刊《湖北社会科学》2002年第6期。4、《合同诈骗罪的主观方面》公开发表于全国第二届中文核心期刊《现代法学》2002年增刊。5、《“经济全球化”下国际商事仲裁领域临时保全措施的发展趋势——兼论我国国际商事仲裁领域临时保全措施的完善》,公开发表于全国首届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河北法学》2003年第2期。6、《人民陪审制度之价值基础及其制度重构》,2005年5月公开发表于中国法院网。7、《WTO争端解决机制研究——以程序公正价值的视角考察》,公开发表于中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学术论坛》2006年第4期。本文获广东省珠海市法学会第一届法学优秀成果三等奖。8、《法官独立-司法公正之根本前提和司法独立应有之义》,公开发表于全国首届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河北法学》2006年第3期。9、《伪报贸易性质走私犯罪研究》,公开发表于中国中文核心期刊法律类《政治与法律》2008年第7期。10、《司法权的中国特色限制——以我国商事仲裁中临时措施决定权与执行权的归属为视角》,公开发表于《仲裁研究》2008年第17辑。 另:《法官独立-加强法官监督和完善法官权利的根本保障》、《刑事诉讼中人权保障理念之重树》、《论走私犯罪中的几个问题》、《论我国司法的治理化定位》、《聚众斗殴中的法律适用》、《被动型受贿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司法解读》等论文获省市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