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发展简史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是北京师范大学下属的独立进行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的二级单位。它的前身是北京师范大学法律系。1995年,北京师范大学在哲学系中设立法学专业,从而开始了法学学科建设的历程。经过数年的积累,法学专业独立发展成为法律系。2005年,北京师范大学制定的“十一五”发展规划中强调重点建设和发展法学学科。据此,同年11月2日,学校成立以赵秉志教授为组长的法学学科调整领导小组,负责法学院的筹建工作。经过半年时间的紧张筹备,2006年4月26日,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正式宣布成立。
发展目标(一)总体发展目标
北京师范大学“十五”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努力将北京师范大学建设成为综合性、有特色、研究型的世界知名大学。目前,北京师范大学正在逐步实现向以师资教育、教育科学和文理基础科学为主要特色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历史转型。法学院将自身发展纳入学校发展的总体战略和格局,以北京师范大学深厚的学术积淀、悠久的历史传统和浓郁的文化氛围为依托,努力实现其长远发展远景和短期发展目标。
(二)法学院的短期发展目标
法学院在学校的全面扶植、重点支持之下,紧紧抓住北京师范大学“十一五”发展的新机遇,在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体制建设、科学研究、国际交流与合作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真抓实干,力争在“十一五”期间使法学院进入国内高校法学院前列;此后,再经过五年左右时间的大力发展,力争进入国内一流法学院行列。
(三)法学院的长期发展目标
法学院将充分利用自身的学术资源特点,重点发展实践应用型学科以带动其他学科全面发展。它将着力培养法学高级人才,不断扩大法学院在海内外的影响,努力把法学院建设成为国内领先并且在国际法学教育、研究领域占有重要地位的法学教学科研单位,从而为中国法学教育和研究以及高层次人才培养作出新的探索,为国家依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机构设置法学院的行政领导机构设院长1人、副院长2-3人,党总支的领导机构包括书记1人、副书记1人。
法学院下设7个教学研究中心和1个办公室作为常设单位。7个教学研究中心为:刑法学教学研究中心、诉讼法学教学研究中心、宪政法学教学研究中心、基础理论法学教学研究中心、民商事法学教学研究中心、经济法学与环境资源法学教学研究中心、国际法学教学研究中心。
法学院与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是组织独立、业务互通、互相支持的兄弟单位。二者均为北京师范大学法学整体力量的有机组成部分。
行政机构
法学院的行政领导机构设院长1人、副院长2-3人,分党委的领导机构包括书记1人、副书记1人。目前已经到岗的领导班子成员为:
名誉院长:江平教授
院 长:赵秉志教授
分党委书记:张远煌教授 副书记:魏天经
副 院 长:刘荣军教授、夏利民教授
院长 赵秉志 教授
赵秉志(1956.6-),男,河南南阳人,教授、博士生导师。新中国首届法学博士,美国杜克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兼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会长、国际刑法学会中国分会常务副主席、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法学组成员、最高人民法院特聘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顾问等。1991年被国家教委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做出杰出贡献的中国博士学位获得者”称号;1993年开始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5年被中国法学会评定为首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997年被国家人事部评选为跨世纪中青年学术带头人而纳入“百千万人才工程”;1999年被教育部评选纳入“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2006年被评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刑法学、国际刑法学。
分党委书记 张远煌 教授
张远煌(1961.11),男,重庆人,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法国巴黎第十大学访问学者(1994-1995),巴黎第二大学高级访问学者(1999.12—2000.6).曾任教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并任公安学院党委书记。主要研究领域为犯罪学、刑法学、侦查学。出版著作10部,发表论文50余篇。代表性论著:《现代犯罪学的基本问题》(中国检察出版社,1998,2001年获得湖北省人民政府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犯罪学原理》(法律出版社,2001);《刑法学》(法律出版社,1999);《新编刑事侦查学》(政法大学出版社,1990);《中国非暴力犯罪死刑限制与废除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
副院长 刘荣军 教授
广西武鸣人,壮族,教授、博士生导师,日本一桥大学法学博士。专业研究领域为民事诉讼法学、司法社会学、纠纷解决学等。独著或合著专著4部,译著4部,主编、参编教材4部,发表论文50余篇,代表性论著:《程序保障的理论视角》(法律出版社,1999)、《民事诉讼法学原理》(人大出版社,2000)、《司法现代化与民事诉讼制度的建构》(法律出版社,2000、2002)、《程序的正义与诉讼》(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2002)、《破产法》(中国社科出版社,1996)等。
副院长 夏利民 教授
浙江绍兴人,教授,法学博士,北京市高等学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北京市“跨世纪百人工程”优秀学者,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专业研究领域为民商法、国际商法、法学教育。出版专著5部,主编教材8部,发表论文30余篇。代表性论著:《担保》(学苑出版社,1994)、《代理》(学苑出版社,1994)、《企业法》(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民法基本问题研究》(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法学教育论》(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等。
【法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主 席:赵秉志
副主席:卢建平 刘荣军
委 员:宋英辉 张远煌 夏利民 李希慧 黄风 韩赤风张桂红刘志伟
【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 任:赵秉志
副主任:刘荣军
委 员:陈云生 张远煌 夏利民 韩赤风 张桂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