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尾圣训
缺尾圣训(الحديث المرسل):阿拉伯语音译“穆尔赛里”,原意为“被送达的”。伊斯兰教圣训学术语之一,该类圣训属于劣质圣训(الضعيف)级别之一。意指圣训的传述世系之尾遗漏了一位传述人的圣训。即缺失了从先知穆罕默德传述圣训的圣门弟子传述人,只有再传弟子的传述人,而再传弟子没有见过先知穆罕默德,是不可能直接传述圣训的。例如,某位再传弟子说,先知穆罕默德说,••••••
这种隔代传述的圣训,说明这种圣训的来源有一定问题。
如,《穆斯林圣训实录》记载:穆罕默德•本•拉菲尔给我说,哈吉尼告诉我,莱希据阿吉里,据伊本•舍哈卜,据赛阿德•本•穆赛卜传述:“先知穆罕默德禁止争抢顾客。”该段圣训中,最后一位传述人是赛阿德•本•穆赛卜是位再传弟子,缺失了圣门弟子传述人,所以造成了该段圣训的残缺性,因此被视为缺尾圣训。
关于缺尾圣训的法律效力,学者们有分歧:
1、 采纳为教法证据:以伊玛目艾布•哈尼法、马立克和罕百里为代表的学者们的主张。理由是,再传弟子曾收到圣门弟子的亲传,十分可靠,虽然遗漏了圣门弟子,圣训也是可靠的。
2、 不采纳为教法证据:以伊玛目穆斯林为代表的多数圣训学家和许多法学家的主张。理由是,由于传述世系中断,因而不予采信。
3、 有条件的采纳为教法证据:伊玛目沙菲仪一般不采纳缺尾圣训,除非是有名的再传弟子传述的。
缺尾圣训集:
1、 艾布•达乌德编的《缺尾圣训集》
2、 伊本•艾比•哈泰《缺尾圣训集》
3、 萨拉洪丁•阿拉仪《缺尾圣训教法集》(苏伊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