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盐务管理局
单位简介南通市盐务管理局是南通市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正处级建制,履行全市盐业行政管理职能,主管全市盐业市场管理工作,隶属于江苏省盐务管理局。
江苏省盐业集团南通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专营企业,是南通市唯一依法从事盐业经营管理的专业性公司,对全市盐品产购销和人财物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为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08年销售收入2.47亿元,利润总额2155.98万元,经济总量在全省始终保持“单体第一,总体第二”。局(公司)两块牌子、一套班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1、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各项管理制度。
2、编制本地区的盐业发展规划。
3、组织落实上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生产、销售等计划指标。
4、查处本行政区域内私产、私运、私销、私购、侵销、倒买倒卖盐产品的盐业违法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对盐市场进行管理。
5、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碘盐零售许可证的发放、换证工作。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组织机构内设处室
办公室、党群工作处、计划财务处、盐政法制处、食盐专营处、市场营销处、行业管理处、非盐经济管理处、基建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等。
直属单位
通州区盐务管理局(江州盐业有限公司)、海门市盐务管理局(江晟盐业有限公司)、启东市盐务管理局(江门盐业有限公司)、如皋市盐务管理局(如皋盐业公司)、如东县盐务管理局(如东县盐业公司)、海安县盐务管理局(海安县盐业公司)、南通市宏强经贸有限公司、南通市宏强盐化有限公司、南通市食盐加工配送中心。
领导班子陈瑞林:南通盐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南通市盐务管理局局长,主持局司全面工作,分管计财处。
蒋 明:南通盐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南通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分管盐政法制、专营处、批发部、稽查大队。
赵 前:南通盐业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南通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分管营销处和市宏强盐化公司。
陆 平:南通盐业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南通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分管行业管理处、基建办公室工作。
张汉生:南通盐业有限公司、南通市盐务管理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分管党办、行办、审计处和机关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