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
偷拍 (CANDID CAMERA)
一种拍片方法,指在真实状况中拍摄真实的人物,而被摄影者并不知道有人在拍摄他们。非正常的拍摄方式。利用事先设置好的掩体或用特殊摄影机不让被摄对象发现的拍摄方法。偷拍要注意不能侵犯肖像权。故事片用它的目的是为了得到真实自然的效果,新闻片是为了不让被摄对象发现。比如拍摄违法乱纪等曝光事件。如《秋菊打官司》。
手机偷拍理应立法禁止市场出现,就有人滥用可拍照手机进行偷拍,有的甚至用于非法商业目的,严重侵害个人隐私,而且个别网站还流传着手机偷拍的暴露照片,这种行为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愤慨。
虽然大多数人都明白偷拍他人隐私的行为是违法行为,但法律对“偷拍隐私”的惩罚还留有空白。从刑法上看,现在对“偷拍隐私”行为没有明确的界定,根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在刑法上就无法追究“偷拍隐私”的刑事责任。而在相关的民事法律法规中,民法虽然有关于隐私权的保护条款,但还没有针对性地对“偷拍隐私”问题进行规定,没有给公民提供明确的权利界定和权利救济途径,这样就使公民在向“偷拍隐私”者追究民事责任时困难重重。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对“偷拍隐私”的行为作出了处罚规定,体现了尊重人权的立法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