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生

1.江苏省委党校法政教研部教授男,1958年11月生,江苏淮安人。1983年6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学士学位。现任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法政教研部教授。至今共发表论文130篇,出版专著2部,撰写研究报告3篇。代表性著作有:《法律层次论》、《宪法学问题研究》等。代表性学术论文有:《试论党主立宪制》、《人口出生立法的指导思想》、《论党的领导法治化》、《产权理论在中国》、《立法语言规范化》等。
主要研究方向为政党制度与人民主权、天赋人权与人赋人权、法律层次与法律体系。
目前正在研究纵向机构改革和城市的宪法地位问题,主张减少地方政权层级。地方政权应以城市政权为核心,同时关注当代农民的负担问题。
在《书屋》2002年第3期上发表了《病句走大运——从海子的自杀说起》,从法学和世俗的角度对海子的诗进行了解读,引起了很大争论。
2.衡阳市集兵镇通天完全小学教师男,汉族,大专文化、中共党员,全国优秀教师,衡阳市集兵镇通天完全小学校长、小学高级教师。1960年出生,1970年高中毕业,1971年通过考试由公社党委择优参加民办教育工作。先后任总务教导、校长.1986年入党,1991年中函毕业,同年获大连外国语英语结业证书,1995年获南方进修学院《现代管理学》大专毕业证书.1983年、1992年、1993分别被授予县级立功奖,1993年评为衡阳市优秀教师,1993、1994、1995年连续评为县教育优秀通讯员。1995年获全国优秀教师称号,并任命为通天完全小学校长,1995年10月转为公办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