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玉芝
刘玉芝,女,1957年3月出生,汉族,大专文化,中共党员,住永城市西城区人民路东段。刘玉芝于1975年12月参加工作,先后任永城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助检员、检察员、侦查监督科副科长。刘玉芝在本职岗位上勤奋学习、爱岗敬业、开拓创新、竭诚奉献,为检察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特别是在担任侦查监督科副科长期间,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以“公正执法、依法办案、加强监督、服务大局、从严治检”为主题,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执法为民,秉公办案,积极探索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工作中既做到从重从快,突出打击刑事犯罪重点,又做到察疑析微,认真审查,确保质量。
自2003年来共审查批捕各类刑事案件575案685人,不予批捕37案48人,发出检察建议36份 ,追漏犯35人,办案准确率百分之百,所办案件数量每年都位居全科第一,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1978年曾出席团中央第十次团代会,1979年被团中央授予“新长征突击手”光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