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模
李模(法学家)(1922--1989.1.6) 上海市人。西南联大法律系毕业,美国哈佛大学法学硕士,"中央政治学校"高等科、革命实践研究院第一期、"国防研究院"第十期结业。
1946年高等考试司法官第一名,1968年高等特考司法官最优等第一名。初任推事、律师。并执教于高校,历任成功大学副教授,清华大学、中兴、东吴、辅仁大学法学教授。后转入政界,任台湾省教育厅主任秘书,"司法行政部"参事兼研究室主任、司法官,训练所主任,"财政部"顾问及主任秘书,"经济部"顾问兼诉愿委员会主任委员,"教育部"常务次长、政务次长等职。1984年转任"经济部"政务次长。1989年卸任。 李模是台湾著名民歌手李建复的父亲。
著有《法律的解释与适用》、《公民法总则之理论与实用》、《民法问题研究》等
他还是著名歌手明星王力宏的伯公,王力宏爷爷的兄弟,
和著名民歌手《龙的传人》原唱者李建复的父亲
李模(老艺人)字子才,长治市南街炉坊巷人。天资聪明,幼时读书勤奋好学,尤喜绘画,后从事油漆裱糊工艺制作。操作中,精心探索,潜心研究,创制了第一批“堆花”工艺品。其堆制的“八仙过海”、“唐僧取经”、“苏武牧羊”、“刘海戏蟾”、“黛玉葬花”等作品,图案新颖、形态逼真、工艺精巧、造型典雅,受到好评。
1911年,李模与子李时忠、李时庸,先后为冯玉祥、吴佩孚、黎元洪、阎锡山等民国时代的风云人物堆制过肖像。同时,他还堆制过教皇、耶稣肖像,让外国传教士带回本国,由此,李模的堆花工艺蜚声海内外。
1915年,李模父子用三个月时间堆制了“春桃、夏荷、秋菊、冬梅”四季条屏,在巴拿马万国博览会上荣获二等银质奖章,为中华民族赢得了声誉。1918年9月,在太原新南门内劝工场陈列所举办的山西第一次实业展览,李模的堆花又获奖励。
1933年,遐迩闻名的老艺人李模病逝,终年66岁。
由李模首创的“堆花”极富民族、地方特色,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一度绝迹的堆花工艺得到发扬光大,成为上党地方独特的传统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