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普夫彗星
卡普夫彗星,彗星编号22P/Kopff。
在1994年于荷兰海牙举行的国际天文联合会(IAN)大会中,决定修改了以往旧有的彗星命名规则,并于1995年正式开始使用,摘录之内容如下:
1. 新发现彗星的名字将包含发现的年份,并以大写英文字母次序标示发现的时段(与小行星标示法相同,以半个月为单位,并掠过字母I),及依数字顺序标示新彗星在该时段内被宣布发现的顺序。
2. 依新天体的性质在名字前加标示。若是小行星被误认为彗星,则在名字前加A/。若为周期彗星(只周期小于200年,或者有不只一次的近日点通过确认),则加P/;非周期彗星则加C/;若无法算出有意义的轨道则加X/;若为以消失的周期彗星则加D/。
3. 如彗星彗星测到回归(或是经由观测通过远日点确定其周期性),则P/(或D/)前冠上一个官方的序号(例1P/1682 Q1=哈雷彗星),序号由IAU的小行星中心指定。
4. 如果彗星碎成好几个,则在名字后面加上-A,-B,...来区分每个碎核。
5. 仍保留由发现者的名字为彗星命名的传统。例如海尔-波普彗星是在1995年7月23日发现,且为七月下半月被确认的第一颗,而发现人是海尔(Hale)与波普(Bopp),因此被命名为C/Hale Bopp,1995 O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