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县盐务管理局
黄陵县盐务管理局为县人民政府盐业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的盐业管理、食盐专营等工作。
工作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盐业管理法规、政策,拟定全县盐业管理政策和办法;
做好单位年检和价格监督管理工作;
协调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食盐质量;
负责县盐业稽查和盐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私盐、非碘盐、劣质盐等各类重大案件和盐业经济单位的违规行为,制止非法盐流入市场;
负责全县食盐零售许可证的审核上报及发放工作;
有效遏制私盐流入市场,确保价格碘盐流入市场。
单位领导:
局 长(兼书记): 侯会军;
副局长: 艾延明、郭兆琪。
机构设置:
盐务管理局为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隶属经济发展局。盐务局和盐务稽查队共编制10人,内设1股1室1队,即:盐政股、办公室、稽查队。
人员构成:
2006年在职11人,其中在岗9人,提前离岗1人,副科级咨询员1人,退休1人。
附注:目前陕西省进行盐业体制改革,不久即将实行垂直管理,即接受延安市盐务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