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法学院
一、宁波大学法学院简介
宁波大学法学院成立于2000年5月18日,由法律系、社会科学系和德育教育中心合并组建而成。法律系于1986年在北京大学法律系对口援建下创办,是宁波大学设立最早的8个系之一。社会科学系的前身是成立于1982年的宁波师范学院政史系。
学院下设4个教学单位即法学系、公共管理系、政治学系和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11个研究所即民商法研究所、经济法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刑事法研究所、宪政与法治研究所、政治学研究所、公共管理研究所、社会发展研究所、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所、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所。宁波市妇女联合会妇女研究中心(宁波大学妇女问题研究中心)、宁波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决策科学研究所(宁波大学决策科学研究中心)挂靠在法学院。学院现有法律硕士(JM)、公共管理硕士(MPA)两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和民商法学、经济法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等5个硕士学位点。现有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思想政治教育、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等5个本科专业和法学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并承担全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任务。现有浙江省重点学科1个(民商法学),宁波市重点学科4个,宁波市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与兄弟学院共建浙江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海洋文化与经济研究中心,该院郑孟状教授担任基地负责人。
建院以来,学院以“面向地方民主法治建设需要的应用型人才和知识面广博的复合型人才”为培养目标,根据“以过程质量提升产品质量”的办学指导思想,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专业建设为抓手,以师资队伍建设为阶梯,落实宁波大学基于“平台+模块”课程体系的人才培养模式,坚持“质量第一”的办学理念,规范教学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探索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积极开展重点专业建设、精品课程建设,促进教学方式和考试方法创新,开展案例教学、模拟教学、实验教学和实践教学,积极推进教学手段现代化,使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为2003年宁波大学接受教育部的本科教学工作评估获得“优秀”等级作出了积极贡献。学院与法国鲁昂大学法学院建立了合作关系,每年有毕业生公费赴鲁昂大学深造。
为推进教学改革,学院将《模拟法庭演练》、《非诉讼法律行为演练》、《法律诊所实践》等实验课程列入2004年版人才培养方案,建立了法律行为实验室(包括模拟法庭和非诉讼法律行为实验室)、办公自动化实验室、法律诊所(社会弱势群体权益保护中心)、电子图书资料阅览室等一批现代化的教学基础设施,学院资料室的图书增加到2万余册。目前学院已有90%的课程应用多媒体手段辅助教学。实习实践教学成效斐然,各专业均实行四年一贯制的实习制度,“法律大篷车”暑期社会实践组织连续6年获得“浙江省大中专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先进集体”称号,法律诊所教学先后被《浙江日报》、《光明日报》等十余家传媒报道。现在,法学专业已建成学校重点专业和浙江省重点专业,行政管理专业成为省、市、校三级重点建设专业,《宪法学》、《经济法学》、《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成为浙江省精品课程。
学院现有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1251人,硕士研究生127人。学生学风严谨,学习勤奋,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成绩突出。2000级法学专业本科生商聪聪同学,2003年分别在香港和里约热内卢参加了两次国际学术会议,并获得联合国区域犯罪与预防研究所15万元港币的科研经费。2003级法学专业张天林同学自二年级开始免费为社会弱势群体进行法律援助,事迹多次被全国性媒体报道。自2001年公务员考试开考以来,在全省各地的检察院、法院系统公务员考试中,学生成绩均名列前茅,每年约有三分之一左右的毕业生考取各级各类公务员和硕士研究生。2004年法学本科专业周峰同学考取外交部公务员,2006年法学本科专业沈勇同学考入最高人民法院任职,2007年行政管理本科专业何拓同学考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机关公务员。毕业生中涌现出“全国十佳法官”张学军等一大批优秀人物,成为浙江省政法系统的中坚力量,相当部分的毕业生已进入到各级领导岗位。
学院现有教职员工101人,其中专职教师93人,行政、教辅人员8人。专职教师中教授17人,副教授43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9人,在读博士学位的教师13人。有“甬江学者”1人,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4人,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人。学院聘有兼职教师24人,其中包玉刚讲座教授1人,课程讲座教授1人,客座教授、兼职教授22人。
二、宁波大学法学院历史沿革
(一)宁波大学法律系沿革
1986年3月22日,国家教委下发《关于同意宁波大学正式建立并招生的通知》,同意设立法律等五个专业。随后,宁波大学法律系成立,系主任为著名学者、北京大学法学系主任张国华教授,副主任为王守渝和盛杰民。3月26—30日,宁波大学第一次系主任会议举行,法律系主任张国华,副主任王守渝、盛杰民参加了会议。4月23日,国家教委下发通知,规定由北京大学法律系对口支援宁波大学法律系的建设和教学。8月20日,贺秉元为法律系招生。9月8日,法律系首届42名新生报到。
1986年7月至9月,贺秉元、冯振堂、邓中揆来法律系报到,是法律系最早的专任教师。1987年1月,贺秉元调离法律系至思想理论教学中心任中心主任。5月至8月,邬爱萍、刘秀臣、罗俊明、唐波、冯惠玲、丁寰翔、郑孟状等来法律系工作。法律系成立党支部,冯振堂任支部书记。1988年7月,曹致中、何松明、邹日强、徐剑虹等来法律系任教。1989年7月,胡明坤、翟鸿图、任海勇、俞德鹏等加盟法律系。
从1986年至1990年,北京大学法律系赵震江、饶鑫贤、张若羽、龚祥瑞、王存厚、李志敏、蒲坚、由嵘、储槐植、罗玉中、康树华、甘藏春、汪建成、白桂梅等一批著名专家学者先后来宁波大学法律系授课,后来还聘请了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上海海运学院的名师来校授课。1988年12月9日,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江平教授为法律系学生讲座。
1989年8月,罗俊明任法律系副主任。9月,新生报到,法学专业学生开始每年招30名。10月,罗俊明副主任随校长访问美国瓦尔帕莱索大学等五校。瓦尔帕莱索大学法学院赠宁波大学法律系一套美国最高法院案例集,建立了教学与学术交流关系。
1990年4月9—13日,法律系接受浙江省教育委员会学士学位授予权评议专家组的评议考察,法学专业可以授予法学学士学位。6月30日,宁波大学举行首届学生毕业典礼,法律系第一届学生顺利毕业。7月,北京大学法律系援建任务圆满完成,张国华、王守渝、盛杰民卸任系领导职务,回北京大学工作。7月,国际私法专家余先予副教授调来宁波大学,任法律系主任。党亦恒、黄萍、周延辉来法律系工作,法律系第一届毕业学生孔勤、汪海军留系工作。
1991年4月,全国高校法律院系《法律学全书》编委会在宁波大学召开。《法律学全书》编写教材活动由宁波大学法律系发起组织,来自南京大学、南开大学、上海大学、上海外贸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山大学等23个院校的法律院系负责人参加了编委会会议。余先予任《法律学全书》编委会主任。《法律学全书》教材共出40余本,其中余先予主编《国际私法》,罗俊明主编《法学英语》。4月29日,《法制日报》头版头条报导了宁波大学法律系教育教学工作。6月17日,宁波大学法律系为瓦尔帕莱索大学法学院学生开办美国夏季短学期中国法律学习班 China Summer Program,用英语授课,为期40天。7月,黄贤宏等来法律系工作。10月,姜洪明来法律系工作。10月10—24日,国际法学家李浩培教授为法律系学生讲学。
1992年,郑孟状任法律系副主任。法律系创办宁波市第八律师事务所(后改兴宁律师事务所),余先予任事务所主任,郑孟状、刘秀臣任副主任,法律系有律师资格的教师为该所兼职律师。6月25日,法律系党支部升格为党总支部,冯振堂任总支书记。7月,胡和勤来法律系工作。12月7日,法学专业90级学生李存款被授予宁波大学首届校级“十佳”学生称号。
1993年,李学兰、蒋帅、谢晖、徐建国、陈智慧等加盟法律系,金一波留系工作。余先予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国家八五社科规划重点项目“国(区)际民商事法律冲突研究” 获准立项。法律系增设国际经济法本科专业。宁波大学被确定为第一批招生学校。8月,国际经济法本科专业开始招生。全系招生人数增加到87人。12月7日,法学专业91级学生邹盈颖被授予宁波大学1992-1993学年校级“十佳”学生称号。
1994年1月至5月,张翔飞、刘满达、丁玉芳等来法律系工作。4月25日—5月3日,宪法学家、宁波大学顾问、北京大学教授龚祥瑞为法律系学生讲学。7月,余先予卸任法律系主任,罗俊明卸任系副主任。郑孟状副主任主持全系工作,张翔飞任副主任。9月,全系招生人数增加到110人。10月,法律系承办中国法学会国际私法研究会1994年年会。会议地址为镇海招宝山宾馆。11月,宁波大学第一批校级重点学科名单发布,郑孟状带头的民商法学成为第一批校级重点学科。12月7日,法学专业91级学生沈婷被授予宁波大学1993-1994学年校级“十佳”学生称号。
1995年3月,余先予调离宁波大学。5月,孙建江来法律系工作。5月2日,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廷柱夫妇访问宁波大学,洽商为法律系学生设置“固本助学奖学金”事宜。6月,卢美芬调来宁波大学,任法律系党支部副书记。黄贤宏任法律系副主任。7月至9月,蒲菊花(蒲一苇)、张燕、鲍新颜来法律系工作。法律系增设国际经济法专科专业。8月,国际经济法专科专业开始招生(后共招生3届)。9月,郑孟状主任赴加拿大麦吉尔大学进修。10月11日,国家教育委员会高教司副司长王彦在法律系考察迎接本科教学工作评价的准备工作。11月21—26日,国家教委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专家组对我校本科教学进行的合格评估,法律系全体教职工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为学校通过评估作出了积极贡献。12月5日,法学专业94级学生胡敏被授予宁波大学1994-1995学年校级“十佳”学生称号。
1996年5月2日,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陈光中教授为法律系学生讲座。6月,郑孟状回国,任法律系主任。郑孟状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九五规划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票据理论及法律适用”获准立项。余先予主持国家八五社科规划重点项目“国(区)际民商事法律冲突研究”通过鉴定。9月,徐剑虹赴加拿大进修。9月6日,郑孟状代表学校赴北京参加宁波大学顾问龚祥瑞教授的追悼活动。10月,罗俊明主编《法学英语》教材获国家教委普通高校优秀教材二等奖。10月28—29日,校庆10周年,法律系举行庆祝活动,王守渝和盛杰民回法律系参加校友活动,法学专业86级毕业生捐资在法律系设立“八六寒窗基金”。12月4日,法学专业94级学生胡敏被授予宁波大学1995-1996学年校级“十佳”学生称号。
1997年1月,贺信耀来法律系工作。4月,宁波市多家律师事务所捐资在法律系设立宁波律师基金,资助法律系学生完成学业。法律系聘请罗杰等律师为兼职教授。5月6日,《中国法学》总编辑郭道晖教授为法律系学生作“依法治国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学术报告。8月,马家福、应国勇、俞雄武来法律系工作。12月8日,法学专业94级学生胡敏被授予宁波大学1996-1997学年校级“十佳”学生称号。12月,法学专业94级学生胡敏被国家教育委员会、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三好学生”称号。是年,国际经济法专业94级学生阮兢青在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九七前后香港法律发展走向》(《社会科学战线》1997年第3期)、《论法律移植》(《南京社会科学》1997年第7期)、《应用EDI的法律问题及对策》(《对外经贸实务》1997年第3期)等论文7篇。
1998年4月,俞德鹏被评为宁波大学首届“十佳教师”。8月,蒋万来来法律系工作。9月,根据国家教育部规定,法学专业和国际经济法专业合并为新的法学专业,法律系统一按法学本科专业招生。法学专业当年招生120人。12月,郑孟状主持的九五规划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票据理论及法律适用”通过鉴定。12月7日,法律系法学专业96级学生陈燕被授予宁波大学1997-1998学年校级“十佳”学生称号。
1999年,中共宁波市委授予郑孟状优秀共产党员称号。3月5日,学校宣布对新一届系领导的任命,郑孟状任法律系主任,张翔飞、黄贤宏任法律系副主任。5月21日,学校公布宁波大学第二批(1999-2003年)重点建设学科名单,郑孟状副教授带头的民商法学名列宁波大学第二批重点建设学科(B类)。6月,俞德鹏任法律系主任助理。7月,郑晗、夏忠彪、朱亚芬来法律系工作。12月,郑孟状晋升教授。12月8日,法律系法学专业96级学生陈燕、国际经济法专业97级学生沈晓建被授予宁波大学1998-1999学年校级“十佳”学生称号。
2000年4月24日,宁波大学发布《关于组建学院的通知》,决定撤销法律系、社会科学系、德育教学研究中心,新建法学院。5月18日,法学院正式成立。
在法律系工作的教职工中,唐波、邬爱萍、邓中揆、丁寰翔、黄萍、党亦恒、任海勇、余先予、孔勤、周延辉、谢晖、胡和勤、徐剑虹、黄贤宏、陈智慧、马家福等先后调离宁波大学。贺秉元、邹日强、曹致中、金一波、卢美芬先后离开法律系去校内其它单位任职,冯惠玲、胡明坤、翟鸿图、罗俊明、冯振堂、丁玉芳等先后退休。(本部分作者冯振堂、罗俊明)
(二)宁波大学社会科学系沿革
宁波大学、宁波师范学院、浙江水产学院宁波分院三校合并后,1998年9月25日,学校决定,原师院政治经济系、原师院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部、原宁波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研究中心合并组建社会科学系。由陈敦伟任系主任,陈新来任系党总支书记,黄勇任系副主任,郑礼平任系党总支副书记,俞海山任系主任助理,张炳生任办公室主任。10月15日,社会科学系举行成立大会,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万斌教授应邀为社会科学系学生作了题为《面向21世纪的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学术报告。1999年3月,张炳生、俞海山任系副主任。
当时社会科学系的主要教师有:陈敦伟、陈新来、陈炳水、方同义、王蓉拉、张炳生、吴建依、俞海山、赵燕芬、罗维、何静、潘志良、吕仕法、贺秉元、屠文淑、雷良渊、吴才根、姜华庆、姚蕾、董立群、茅生荣、季淑英、武滟凌、黄勇、杨芳、鲍展斌、王伟、曹辉、李金祺、张英华、叶笑云、刘波、周颖等。
社会科学系成立后,原政治经济系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继续招生,并承担全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教学任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教学改革由此起步,1999年“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被评为宁波市重点扶植学科。1999年申报成功并当年招收政治学和行政学专业新生。同时积极展开社会服务,连续两年与中央党校合作招收了相关专业的函授本科生。
2000年5月18日,根据学校关于组建学院的决定,宁波大学社会科学系、法律系、德育中心合并成立法学院。
(1)宁波师范学院政治经济系沿革
1982年9月,经上级批准,原宁波师范专科学校增设政史科,第一届68名三年制政史专业专科生进校。在建立政史科的同时,马列主义教研室正式成立,与政史科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在教学上,政史科专业教师和马列理论课教师统一调配。当时政史科的主要教师有:蒋振范、叶霞娣、陈炳水、冯永之、劳云展、应侠君、陈国强、吴才根、崔传耕等。1982年至1984年,陆续有陈敦伟、陈新来、蒋晓波、曹屯裕、何灿浩、王蓉拉、王慕民、成岳冲、朱雪芬、翟步高、徐明明、陈梅龙、王乜春、张恩先、楼建中、易寿伯、胡校、陈隆庆、徐鹤年、丁小强、张炳生、包秋萍、葛夫平、陈文正、周琳琅、白玉、管敏义、吕亚红、王洪建等调入。蒋振范任科主任。
1984年3月,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宁波师范专科学校升格为宁波师范学院,政史科改称政史系,继续招收三年制政史专科学生。6月,胡校任系主任(1985年2月因病去世),陈敦伟任系党总支书记。10月,曹屯裕任系副主任。
1985年7月,为了进一步加强马列主义理论课教学,学校决定独立组建马列主义教研室,政史系里主要承担马列理论课教学任务的教师吴才根、冯永之、朱雪芬、包秋萍、周琳琅等编入马列主义教研室。
1986年7月曹屯裕调任教务处长,陈敦伟任系主任兼总支书记,陈新来任总支副书记。9月,根据浙江省教委通知,专科由三年制改为二年制,政史专科也由三年制改为二年制。
1987年1月,陈梅龙任系副主任(至1990年12月)。
1988年1月,曹屯裕回任系主任,陈敦伟任总支书记。7月,茅生荣由马列室副主任调任系副主任(至1989年12月)。陈新来调任马列室副主任。8月,省教委批准宁波师院增设思想政治教育本科专业。
1989年9月,政史系开始招收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本科生,第一届60名学生入学。
1991年1月,王慕民任系副主任(至1994年7月)。9月,政史系在招收本科生的同时,开始继续招收历史专业专科生,实行本专科并存。
1992年3月,陈敦伟调任马列主义教研室主任,叶霞娣任系党总支书记(至1994年7月),陈君静任系副主任(1992年3月至1994年7月)。11月,曹屯裕调任师范学院副院长,陈敦伟回任系主任(至1994年7月)。
1993年6月,经专家小组评审,省教委同意宁波师范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政史系该专业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授法学士或教育学士学位。
自1985年至1994年陆续有方征、陈君静、张伟、朱爱武、姚蕾、董立群、王伟、吴建依、俞海山、周亚越、钱茂伟、王培良、刘圣宗、徐小斌、胡宝华、吴根富、郑礼平、马玉娟、陈骏雄、孙黎明等调入或留校任教。
1994年3月,经省教委批准,政史系历史教育专业由专科升格为本科。7月,政史系分为政治经济系和历史文化系。当时政治经济系的主要教师有:陈敦伟、陈炳水、方同义、应侠君、王蓉拉、蒋晓波、成岳冲、徐明明、叶霞娣、楼建中、张恩先、易寿伯、崔传耕、张炳生、吴建依、俞海山、周亚越、白玉、武滟凌、朱爱武、姚蕾、董立群、王伟等。陈敦伟任系主任,叶霞娣任系党总支书记,郑礼平任系党总支部副书记,张炳生、俞海山任系主任助理。
1998年9月25日,学校决定,原师院政治经济系、原师院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部、原宁波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研究中心合并组建社会科学系。(本部分作者陈敦伟、陈新来)
(2)宁波大学思想理论教学中心沿革
思想理论教学中心(简称理论中心)成立于1987年1月。以前两位老师(贺秉元、李金棋)分别隶属于法律系与工商经济系。成立后由贺秉元任主任,负责宁波大学280名学生公共理论课与形势政策课的教学任务。
以后,随着逐年招生人数的递增,理论中心的教师人员也不断增加。先后任教的有:鲍展斌、吴中养、陈利权、雷良渊、全毅、屠文淑、王康霞、方征等,承担全校中国革命史、政治经济学、哲学、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思想修养与法律基础等课程。
1987年10月,鲍展斌到象山县东港中学支教,为时一年。这是宁波大学建校后首次派遣教师去地方支教,服务社会的事例。
1992年1月16日,学校决定:思想理论教学中心改建马克思主义教学研究中心,同时成立德育教学研究中心(科级编制),隶属于党委宣传部主管。方征等承担德育课程的教师从理论中心分出,进入德育中心。
1993年以后,学生规模进一步增大,教师也随之增加,季淑英、姜华庆、胡和勤、黄勇先后调入马克思主义教学研究中心任教。中心负责全校公共理论课与全校公选课的开设,如逻辑学、法律逻辑学、港台经济与产业等课程。另外,党委成员与宣传部成员也兼任马克思主义教学课程(贺建时兼任社会主义建设与邓小平理论课程,楼玉琦与黄家瑶兼任哲学与经典著作选读等)。
1996年浙江水产学院宁波校部经管系讲授马列主义课程的潘志良、吕仕法、杨芳三位老师充实到理论中心以及刘文娣也从包头调入宁波大学马克思主义教学研究中心,此时人员达到15位专职教师,也是中心的人员最多的时期。由贺秉元任主任,刘文娣任副主任兼党支部书记,担负全校公共理论课与选修课。
1998年宁波大学、宁波师范学院、浙江水产学院宁波分院三校紧密型合并,宁波大学马克思主义教学研究中心、宁波师范学院政治经济系、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部等三个部门组建社会科学系,宁波大学理论中心完成其历史使命。在宁波大学组建过程中经历了十一个年头。
理论中心的人员有的已退休了:雷良渊、李金棋、贺秉元、方征、刘文娣。调离外单位的有:陈利权(奉化市委常委兼宣传部长);胡和勤(山东大学马列基础部);王康霞(鄞州文化艺术中心);全毅(福建省社科院);吴中养(宁波市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将退休)。(本部分作者:贺秉元)
(3)宁波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部沿革
上世纪70年代,宁波师范学院前身宁波师范专科学校恢复办学时,就成立了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组(室)。到80年代末,由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室改名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部,简称“马列部”。
曾担任过宁波师范学院马列室(部)主任的先后有:朱德桂、翟步高、陈敦伟、陈依元等,担任过副主任的先后有:吴才根、陈新来、王爱琦等。1994年前后,宁波师范学院马列部曾与宁波大学思想理论中心等兄弟单位合编过一套马列课教材。1996年宁波师范学院马列部曾主办过“全国高校师范院校马列课教学研究会年会”,时任马列部主任的陈依元被推选为全国高校师范马列课教学研究会执行会长。1998年随着三校合并,宁波师范学院马列部、政治经济系和原宁波大学理论研究中心合并组建社会科学系。(本部分作者陈依元)
(4)宁波大学德育中心历史沿革
宁波大学的全校性公共课《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形势与政策》等课程的教学任务最早由思想理论教学中心承担,《法律基础》公共课程的教学任务由法律系承担。1992年1月16日,宁波大学德育教学研究中心从思想理论教学中心分出,隶属于党委宣传部主管,为不定级教学单位。主要开设《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形势与政策》等课程。方征等承担德育课程的教师从理论中心分出,进入德育中心。《法律基础》公共课程的教学任务仍然由法律系承担。
1989年9月,宁波师范学院思想政治教育教研室成立,承担宁波师院全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的教学工作,挂靠在宁波师院党委宣传部,由宁波师院党委宣传部部长华长慧兼任主任,宁波师院团委书记张松茂兼任副主任,宁波师院委托培养毕业的浙江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胡赤弟、刘圣宗任专职教师,党委宣传部、团委有关干部、各系负责学生工作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等担任课程教学兼职教师。主要开设《形势与政策》、《法律基础》、《人生修养》等必修课。1994年6月,宁波师范学院思想政治教育教研室作为独立建制的处级单位从原宁波师院党委宣传部分立出来,专门承担全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的教学研究工作。陈正良任教研室副主任(主持工作)。教研室专职教师有陈正良、任燕华、谢红霞、周亚越、史习明、崔小杰,党委宣传部、团委有关干部、各系负责学生工作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等继续担任课程教学兼职教师。主要开设的课程是《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
1998年9月25日,宁波大学德育教学研究中心与宁波师范学院思想政治教育教研室合并,成立新的宁波大学德育教学研究中心(处级教学单位),陈正良任德育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兼德育中心党支部书记。中心专职教师有陈正良、任燕华、谢红霞、周亚越、史习明、崔小杰、方征、孔伟英、柴小华,宁波大学党委宣传部、团委等有关党团干部、各系负责学生工作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等继续担任课程教学兼职教师。主要开设的课程是《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法律系不再承担《法律基础》公共课程的教学任务。
2000年5月,宁波大学德育中心、法律系、社会科学系合并成立宁波大学法学院。(本部分作者:陈正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