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若水为同州推官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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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钱若水为同州推官,有富民家小女奴逃亡,不知所之。奴父母讼于州,命录事参军鞫之。录事尝贷钱于富民,不获,乃劾富民父子数人共杀女奴,富民不胜榜楚,自诬服。具狱上,官审复,无反异,皆以为得实。若水独疑之,留其狱,数日不决。留之且旬日,知州屡趣之不能,上下皆怪之。若水一日诣知州,曰:“若水所以留其狱者,密使人访求女奴,今得之矣。”知州乃垂帘引女奴父母问曰:“汝今日见汝女识之乎?”对曰:“安有不识也?”因从帘中推出示之。父母泣曰:“是也。”乃引富民父子,悉破械纵之。其人号泣不肯去,曰:“微使君之赐,则某灭族矣。”知州曰:“推官之赐也,非我也。”其人趋诣若水厅事,若水闭门拒之,曰:“知州自求得之,我何与焉?”知州以若水雪冤死者数人,欲为之奏论其功,若水固辞。于是远近称之。

译文钱若水担任同州推官,有个富民家的小女奴逃跑了,不知道逃到哪里去了。女奴的父母告到州里,知州命录事参军(州里掌管文书的官)审问这件案子。录事曾向富民借过钱,没借到,于是就揭发富民父子数人共同杀死了女奴,富民受不了鞭杖拷打的酷刑,就自己屈招了。录事呈报知州,知州等人复审后认为并无相反或异常的情形,都认为审出了此案的真实情况。只有钱若水怀疑此事,留下这个案件好几天不判决。留下案子将近十天了,知州多次催促他也没有结果,州里大小官员都为钱若水而奇怪。有一天,钱若水去见知州,屏去他人后对知州说:“若水拖延此案的原因,是我在秘密派人寻找女奴,现在找到了。”知州于是叫人带来富民父子,全部卸下枷锁释放了他们。富民哭着不肯走,说:“如果没有您的恩赐,我们一家就要全完了。”知州说:“这是微使官的恩赐,不是我的功劳。”那人又赶往钱若水的办公处,若水关上门不见他,说:“这是知州自己求得实情的,我又参与了什么?”知州因若水替几个被判死罪的洗雪了冤情,想为他上奏请功,钱若水坚决拒绝。于是远近都一致称赞钱若水。

钱若水钱若水[公元九六o年至一oo三年]字淆成,一字长卿,河南新安人。生于宋太祖建隆元年,卒于真宗咸平六年,年四十四岁。幼聪悟,十岁能属文。雍熙中,(公元九八六年左右)登进士第,起家同州观察推官。类迁简易大夫,同知枢密院士。真宗时从幸大名,陈御敌安边之策。后拜并、代经略史知并州事。为人有器识,能断大事。事继母以孝闻。所至推诚待物,委任僚佐,总其纲领,无不称治。卒,谥宣靖。若水注有文集二十卷《宋史本传》传于世。

从文中可以看出钱若水具有注重调查,慎重,周密办案,高度负责,谦虚,不居功的高尚品格。

出处宋 李元纲《厚德录》

翻译句子

1.若水独疑之,留其狱,数日不决。(狱:案件)

只有若水怀疑这个案子,留下了案件,好几天都没有决断。

2.其人趋诣若水厅事,若水闭门拒之。

(趋:奔赴;趋向。诣:到,旧时特指到尊长那里去。)

那人奔到若水的厅堂,若水关上大门,拒绝他进来。

解释字词:

1.微使君之赐(赐): 赏赐,恩赐。(微;没有)

2.不知所之(之):到……去;(所之:去的地方。)

3. 皆以为得实矣(以为): 认为;

4.上下皆怪之(怪):以……为怪,对……感到奇怪;

5 讼:诉讼,打官司

6 录事参军:州府低级官职,一般掌管文书

7 鞠:审问

8 劾:审决讼案

9 榜:泛指各种酷刑 楚:痛楚

10 诬服:含冤服罪

11 趣:催促

12 械:枷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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