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盐务局
单位简介

费县盐务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机构和盐业行政执法主体,正科级建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盐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隶属于临沂市盐务局。
费县盐业公司成立于2006年,为山东省盐业总公司的下属企业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实体组织,现有干部职工100余人,设有4个后勤科室, 4个服务队,固定资产为90余万元,现为食盐批发AA级企业。与县盐务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1、监督检查有关单位或个人对盐业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
2、依法对用盐单位的盐产品进行实地检查;会同公安、交通、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对车站、各类市场等货物集散地的盐产品及其运输工具进行检查;依法对违法盐产品及其生产加工设备、运盐工具、包装物品等采取证据保存措施,并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对保存的违法盐产品或者其他违法物品,经调查并公告后仍无法查明违法当事人的,按照无主货物依法进行收缴。
3、对盐业违法行为的当事人、见证人和有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
4、查阅、抄录和复制与盐业违法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向被检查、被调查的单位和个人提取有关的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组织机构稽查大队:负责全县的盐政稽查工作。
办公室:承担盐务局日常工作协调和信息化建设等职能。
财务科:承担财务会计、资金结算管理等职能。
盐业科:负责各类盐产品的计划、调拨、仓储、供应等工作。
配送中心:负责全县各食盐零售网点的盐产品配送工作。
领导班子费县盐务局局长、费县盐业公司经理:李保钦,主持盐务局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财务。
费县盐务局、费县盐业公司党支部书记:原松涛,分管党务。
费县盐务局副局长、费县盐业公司副经理:王 霞,分管食盐专营,计划生育。
费县盐务局副局长、费县盐业公司副经理:李永杰,协助李保钦同志工作。
费县盐务局稽查大队长:周保彬,分管盐政稽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