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moveAttribute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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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oveAttribute版本:DOM1返回值:有

语法:

bSuccess = object . removeAttribute ( sName , iCaseSensitive )

参数:

sName : 必选项。字符串(String)。指定要被移除的属性。

iCaseSensitive : 可选项。整数值(Integer)。指定是否使用大小写敏感的搜索方式定位属性。默认值为 1 。表明严格的按照 sName 每一个字母的大小写判断确定要被删除的属性。这样,假如对象有多个名字一样但字母大小写不同的属性,那么在不同的平台上,此方法获取的属性可能会不同。

返回值:

bSuccess : 布尔值(Boolean)。false | true false : 没有成功删除属性。

true : 属性被成功的删除了。

说明:

从 object 删除指定的属性。

假如对象有多个名字一样但字母大小写不同的属性,并且 iCaseSensitive 参数被设为 0 ,那么只有其中最后被建立的那一个会被删除。而其他的则会被忽略。

当使用此方法删除 CLASS 属性时,需要将 sName 参数指定为 className 。这是 CLASS 属性所对应的 DHTML 特性。removeAttribute只能删除setAttribute明确设置过的属性,如果html中不允许删除的标记,删除则会抛出DOM Exception异常,如果文档指定了属性默认值,那么removeAttribute只是将其恢复默认值。

对于 INPUT 对象而言,其 TYPE 属性不可以被删除。

此方法仅仅可以由从 HTML 组件建立的事件使用。

removeAttribute版本:DHTML Object Model返回值:无

语法:

Scripting Object .removeAttribute ( sAttrName )

参数:

sAttrName : 必选项。字符串(String)。指定持续性属性的名称。

返回值:

从对象移除指定的属性。

sAttrName 不是大小写敏感的。

对于 userData 行为和 saveSnapshot 行为而言, id 属性是必需的。对于 saveHistory 行为和 saveFavorite 行为而言, id 属性不是必需的,但是提供了可以提高性能,所以推荐使用。

此方法会优先超越( override ) DHTML 的 removeAttribute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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