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盐业管理局
单位概况商丘市盐业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是商丘市盐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的主管单位。商丘市盐业总公司担负着全市食用碘盐、工业生产用盐及农牧渔业用盐的管理供应工作,业务上归河南省盐务管理局领导。局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1998年5月1日商丘市盐业管理局(总公司)正式挂牌成立。2002年经省盐业局和市委、市政府批准,商丘市盐业系统党政领导班子实行垂直管理,进一步理顺了盐业管理体制。2004年6月市编委批准市盐业局机构规格为正处级。
截止2005年底,总资产829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3709万元,流动资产4358万元。经营场所4900平方米,办公场所5700平方米。主要经营食盐、工业盐及相关产品。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盐业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参与拟定地方区域性盐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加强食盐专营各项管理活动和系统内工业盐的计划管理,保障区域内食盐、工业盐市场有序供应,组织实施碘盐普及推行。
3、负责盐款结算及中央和省有关专项资金的清缴管理工作。
4、依法进行盐政执法,严厉打击盐业市场违法行为。
5、根据省计划安排,编制全市食盐、工业盐购进、调拨、运输、储备、销售等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食盐批发、零售许可证的审验、核查、报批、发放管理工作。
6、负责区域内碘盐质量监督检测,统一管理包装、防伪标志供应管理工作。
7、负责国家战略储备盐的管理工作,参与盐税、盐价以及盐业政策法规的调研。
8、对全市盐行业财务、统计工作实行业务指导。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组织机构内设机构:
办公室、财务科、盐政科、人事科、行政科、工会、纪检监察室、审计科、运销科。
下属单位:
商丘市盐业总公司销售分公司、商丘市盐业总公司运销分公司、商丘市盐业总公司包装袋分公司;永城市盐业管理局、夏邑县盐业管理局、虞城县盐业管理局、宁陵县盐业管理局、柘城县盐业管理局、睢县盐业管理局、民权县盐业管理局(盐业公司)。
领导班子冯华亭:商丘市盐业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全面负责单位行政和党务工作。
王洪涛:商丘市盐业管理局副局长、党委成员,负责商丘市盐业公司全面工作。
杨克勤:商丘市盐业管理局副局长、党委成员,负责单位盐产品购、销等业务工作。
刘福连:商丘市盐业管理局纪委书记、党委成员,负责单位纪检、盐政管理等工作。
李卓亚:商丘市盐业管理局工会主席、党委成员,负责单位工会工作。
袁世业:商丘市盐业管理局党办主任、党委成员,负责单位党建、人事工作。
周秀丽:商丘市盐业管理局党委成员,负责单位财务、审计工作。
张鲁民:商丘市盐业管理局局长助理,负责单位后勤管理工作。
李家海:局长助理,协助单位领导作好盐产品购、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