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盐业管理局
单位简介许昌市盐业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处级建制,是许昌市盐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的主管单位,对全市盐业实行垂直管理。许昌市盐业公司担负着全市食用碘盐、工业生产用盐及农牧渔业用盐的管理供应工作,业务上归河南省盐务管理局领导。局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1、宣传贯彻执行《盐业管理条例》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参与制定区域性盐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负责许昌市盐业行政执法工作。
3、负责许昌市盐业行政许可证的审核、报批、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4、负责对许昌市盐业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和业务培训工作。
5、依法制止和纠正盐业违法行为,查处盐业违法案件。
6、负责受理许昌市盐业违法的举报和许昌市盐业行政复议案件工作。
7、承办许昌市委、市政府和省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组织机构机构设置:
办公室 、财务科 、业务科 、行政管理科、盐政科、人事科。
直属单位:
禹州市盐业管理局、长葛市盐业管理局、许昌县盐业管理局、鄢陵县盐业管理局、襄城县盐业管理局(盐业公司)。
领导班子许昌市盐业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肖留章。
许昌市盐业管理局副局长:彭聚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