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盐业管理局
单位简介安阳市盐业管理局(安阳市盐业公司)成立于1985年,负责全市五县四区人民群众生活和工农业、畜牧业用盐的调拨、储存及供应任务,正处级建制,业务上归河南省盐务管理局领导,对全市盐业实行垂直管理。局司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1991年成立安阳市盐务管理局,承担全市盐政管理职能;1994年安阳市盐业公司更名为安阳市盐业总公司,下设多种经营实体;1997年,根据省、市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盐业管理经营体制的通知》精神,原安阳市盐务管理局(安阳市盐业总公司)更名为安阳市盐业管理局(安阳市盐业公司),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全市盐业系统现有在职职工846人,年销售供应食盐30000余吨、工业用盐12000吨。仓储能力3.12万吨,拥有全自动包装机3台、半自动包装机5台,年生产成品包装盐能力可达7.6万吨。截至2009年,全市盐业资产总额达到5700万元, 累计创税利6000万元,食盐销售供应75.2万吨、工业用盐销售供应45.83万吨,查获盐业违法案件12032起,查缴私盐、伪劣盐5130余吨。市盐业管理局连续多年被评为省“食盐专营先进单位”、“盐政管理先进单位”,先后荣获省“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先进单位”、“地方病防治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多次被市政府评为“目标管理先进单位”,2004年被评为市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多年保持“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盐业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参与拟定地方区域性盐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加强食盐专营各项管理活动和系统内工业盐的计划管理,保障区域内食盐、工业盐市场有序供应,组织实施碘盐普及推行。
3、负责盐款结算及中央和省有关专项资金的清缴管理工作。
4、依法进行盐政执法,严厉打击盐业市场违法行为。
5、根据省计划安排,编制全市食盐、工业盐购进、调拨、运输、储备、销售等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食盐批发、零售许可证的审验、核查、报批、发放管理工作。
6、负责区域内碘盐质量监督检测,统一管理包装、防伪标志供应管理工作。
7、负责国家战略储备盐的管理工作,参与盐税、盐价以及盐业政策法规的调研。
8、对全市盐行业财务、统计工作实行业务指导。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组织机构内设办公室、财务科、业务科、行政管理科、盐政稽查科、人事科等。
下辖林州市盐业管理局、滑县盐业管理局、内黄县盐业管理局、汤阴县盐业管理局(盐业公司)等。
领导班子亢庆和:安阳市盐业管理局局长、安阳市盐业公司经理,主持局司工作(正县级)。
吴华民:安阳市盐业管理局、安阳市盐业公司党委书记、副局长、副经理(正县级)。
琚平林:安阳市盐业管理局副局长、安阳市盐业公司副经理。
宋长贵:安阳市盐业管理局、安阳市盐业公司纪检书记、工会主席。
刘国同:安阳市盐业管理局副局长、安阳市盐业公司副经理。
王长江:安阳市盐业管理局副局长、安阳市盐业公司副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