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盐务管理局

单位简介合肥市盐务管理局是市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正处级建制,负责合肥市盐业市场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工作,隶属于安徽省盐务管理局。
合肥市盐业公司专门从事各类盐调拨、批发,小包装食盐分装,多品种盐生产开发,担负合肥市区、肥东、肥西、长丰和寿县部分地区约500万人口的食盐和小工业盐的计划调拨和供应任务,隶属于安徽省盐业总公司。局司职能分开、机构分设、两块牌子、合署办公。
2008年全年购进各类盐49319吨,其中食盐购进 47317 吨;全年销售各类盐49213 吨,其中纸塑小包装26213 吨;完成非盐购进676万元,全面超额完成省总公司下达的购销计划。实现食盐合并销售收入7685万元;全年实现合并利润1001万元(含非盐);全年累计上缴利税1145 万元;年度资产保值增值率为113.35%;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为18.1 %。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盐业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参与拟定地方区域性盐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加强食盐专营各项管理活动和系统内工业盐的计划管理,保障区域内食盐、工业盐市场有序供应,组织实施碘盐普及推行。
3、负责盐款结算及中央和省有关专项资金的清缴管理工作。
4、依法进行盐政执法,严厉打击盐业市场违法行为。
5、根据省计划安排,编制全市食盐、工业盐购进、调拨、运输、储备、销售等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食盐批发、零售许可证的审验、核查、报批、发放管理工作。
6、负责区域内碘盐质量监督检测,统一管理包装、防伪标志供应管理工作。
7、负责国家战略储备盐的管理工作,参与盐税、盐价以及盐业政策法规的调研。
8、对全市盐行业财务、统计工作实行业务指导。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办公室、人事科、财务审计科、盐政管理科、市场发展科、运销科(下设包河、瑶海、蜀山、庐阳四个销售片区)
下辖肥东县盐务管理局、肥西县盐务管理局、长丰县盐务管理局(盐业公司)。
领导班子合肥市盐务管理局局长、合肥市盐业公司经理:孙莉。
合肥市盐务管理局、合肥市盐业公司党委书记:周闽。
合肥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合肥市盐业公司副经理:温树堂。
合肥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合肥市盐业公司副经理:沈纯。
合肥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合肥市盐业公司副经理:张革。
合肥市盐务管理局、合肥市盐业公司工会主席:李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