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争雁”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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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争雁

昔人有睹雁翔者,将援弓射之,曰:“获则烹。”其弟争曰:“舒雁烹宜,翔雁燔宜。”竞斗而讼于社伯。社伯请剖雁,烹燔半焉。已而索雁,则凌空远矣。

译文:

从前,有个人看见大雁在飞翔,准备拉弓把它射下来,并说道:“一射下就煮来吃。”

他弟弟表示反对,争辩说:“家鹅煮着吃好,雁还是烤着吃好。”

两人一直吵到本族的老前辈那里,请他分辨是非。老前辈说:“就煮一半,烤一半吧。”

兄弟俩都高兴地同意了。可再次去找雁时,那雁早就飞走了。

注释:

1. 燔(fán):烤。

2.讼(sòng):诉讼。

3.社伯:古代二十五家为一社。社伯是一社之长。

4.援:引,挽。

5.舒雁:栖息的雁;鹅的别称。

6.已而:不一会

道理:

不要一味无休止去争论做一件事的方法,而错过完成它的机会。

引申其意是完成一项事业,实现一个理想,就像猎雁而烹一样,不但有阶段性,而且还有时效性。不完成前一个阶段的任务,是无法进入下一个阶段的;不把握时机即使条件具备了,同样无法达到目的。

寓意:事情要分清本末主次和轻重缓急,否则一事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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