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教育园区
【园区简介】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教育园区是北京师范大学与珠海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建的教育改革园区;是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试验田;是北京师范大学在南中国对外交流的窗口以及教学教育改革的基地;是北京师范大学的重要战略组成部分。
珠海教育园区采用四位一体的运作和构成模式,由北师大珠海分校、北师大珠海研究生院、北师大珠海研究院和北师大国家大学科技园珠海分园为主体构成。实行人才培养、科技研发、社会服务三个职能的有机结合,复合发展。珠海教育园区将以北师大百年积淀的学科优势为依托,以高等学历教育为基础,以建设一流大学校园为目标,综合布局普通高等教育、基础教育、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广泛开展国际合作办学和国际文化教育交流等。珠海教育园区坚持国际化、有特色、高水准办学,努力实现北师大新世纪建设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的发展目标,为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作出北京师范大学应有的贡献。
2000年10月,北京师范大学与珠海市人民政府在京签署办学协议,合作共建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教育园区。珠海市政府将7600亩土地(5000亩教育用地,2600商业用地),以行政划拨形式长期无偿提供给北师大,用以建设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教育园区。
至2008年,在珠海教育园区内,珠海分校在校本科生18000余人、专任教师800余人,联合国际学院在校本科生4000余人。
【园区年表】2000年10月22日,北京师范大学与珠海市政府签署了合作建设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教育园区的协议。
2001年12月16日,在迎来北京师范大学建校99周年之际,北京师范大学在珠海市隆重举行了珠海校园暨教育园区奠基仪式,珠海园区第一期建设投资2.8亿元,由北京师范大学筹措。
2001年12月17日,广东省教育厅下达《关于同意北京师范大学在珠海设立园区的意见函》【粤教规〔2001〕139号】文件,批准北师大在珠海设立教育园区。
2001年12月,北京师范大学将《关于建设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教育园区的请示》【师发字〔2001〕129号】文件,连同广东省政府的同意在珠海设立园区的意见函,报请教育部审批。
2002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出【教发函[2002]47号】文件,批准北京师范大学在珠海设立珠海教育园区,并将珠海教育园区定性为“高等教育综合性教育改革试验园区”。
2002年,以北京师范大学名义面向广东招收第一届学生900人。在招生宣传中关于园区性质性质的描述写到: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教育园区是北京师范大学的直属办学机构,是北京师范大学的一部分。它是校区,不是分校,也不是二级学院,更不是民办高校。其性质与北京师范大学校本部一样,是国有公办,毕业待遇与本部相同。同期校本部党委确定“举全校之力创办珠海校区“的原则,派遣骨干人员形成强大师资阵容构建珠海教育园区师资队伍;以及研究确定了“资源国有、学校举办、市场运作、全新模式”的建校16字方针。
“百年师大,中文当先”,依托本部文学院珠海“中国语言文学系”成立,文学院派出刘锡庆、韩兆琦、王富仁、齐大卫、张锐、李正荣、朱家珏七位教授领衔的师资队伍,使珠海中文系从创建的第一天起,其师资就达到了国内一流水平。
2002年2月,成立不动产学院,该学院是国内第一个以不动产命名的大学专业学院。
2002年4月,国家编制委员会特批准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教育园区,编制名为“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
2002年8月7日,由于报考人数过多,许多优秀生源无缘录取,珠海校区经研究决定追加投放450个全日制本科生计划,待遇与原计划相同。
2002年8月10日,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与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举行“海外留学课程”合作签字仪式。境内外两所一流大学的合作,为海外留学正规化作出一种示范。
2002年8月16日,中国农业银行珠海分行与北京师范大学签订协议,由农行向北师大提供8亿元贷款,以加快北师大珠海校区的建设进度。
2002年10月18日,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教育园区正式开学。
2003年1月,北京师范大学联合德国汉堡国际传媒艺术与新媒体设计学院以及英国普斯茅茨大学艺术、设计及媒体学院共同成立国际传媒设计学院,国际传媒设计学院是国内唯一的国际传媒设计专业学院。
2003年3月28日,经校区主任办公会议决定,批准设立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软件研究所。这是珠海校区建立的第一个高科技研究机构,由来自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吴玉祥博士主持。
2003年3月31日,国务院副总理、原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作出重要批示:省委省政府支持北师大在珠海办学。
2003年5月15日,国际特许经营学院正式成立,该学院为亚洲首家国际特许经营学院。
2003年05月26日,北师大珠海校区出资1000万设“特聘教授岗”,“引进国内外一流大师”计划正式实施。
2003年,珠海教育园区继续以北京师范大学名义面向全国招收新生3000余人。
2003年,北京师范大学向教育部发出【师发[2003]98号】《北京师范大学关于将“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教育园区”更名为“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的请示》
2003年7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出【教发函[2003]231号】文件,批复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教育园区更名为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2003年8月,北京师范大学与香港浸会大学,签署合作备忘录达成合作意向。
2003年9月28日,教育部复函北师大,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作为特殊情况,同意珠海分校02、03级学生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者,颁发北京师范大学校本部毕业证书、学位证,内芯注明在珠海学习。
2004年初,北师大出台《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关于为珠海市经济与社会发展服务的若干意见和措施》,推出十大举措回馈珠海。其中包括:从每年在广东省投放的招生计划数中划出15%,定向指标照顾招收珠海籍高考考生;凡正式录取的珠海户籍的统招本科学生,学费减免一半。
2004年2月11日,教育部将珠海分校划归为教育部直属高校试办的独立学院。
2004年3月9日,北京师范大学与香港浸会大学在北师大校本部英东学术会堂签订合作办学协议,决定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教育园区内成立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 联合国际学院 简称UIC。
2004年3月,教育部公布03年批准新专业名单,特别批准北京师范大学试办特许经营管理专业、物流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三个专业。注:批文举办高校为北京师范大学,但实际非本部举办,而是珠海分校。
2004年,以珠海分校开始以分校名义面向全国单独招生,并坚持在第二批本科以上批次招生,并致函江苏、江西、湖南、湖北四省申明拒绝执行并要求取消四省所安排的第三批本科招生计划(江西于2006年复招,普通类划归第二批本科批次、艺术类为提前本科一批次)。
2004年6月30日,教育部部长周济视察分校,对珠海分校坚持在第二批本科以上批次的招生政策予以肯定。
2004年7月,广东省教育厅【粤教外(2004)84号】文件批复,批准珠海分校校接受外国留学生,至此珠海分校拥有招收外国留学生资格,并面向国外招生。
2004年9月25日,纵横南方科技中心成立,纵横南方科技中心是由我校信息技术学院为主体、香港苏浙同乡会支持建立的高新科技中心。纵横南方科技中心是以“纵横汉字输入法”的推广和与其相关技术成果的开发为核心,同时向培训、推广、研发、应用等方面发展,并以中华文字在信息技术中更好地应用为宗旨,立志将纵横南方科技中心发展成为“纵横汉字输入法”在中国大陆南方地区的应用研究开发基地。
2004年10月22日珠海分校与深圳众望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办学协议,双方商定在广东省惠州市合作创办“北师大珠海分校惠州实验学校”,开展基础教育合作(包括学前教育、小学和中学)。
2004年12月6日,中共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下发《中共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成立珠海分校党委的决定》,中国共产党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委员会正式成立。同时,撤销“中国共产党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临时党委”。
2005年,教育部批准分校试办“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专业。
2005年1月4日下午,珠海分校董事会成立暨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校本部英东学术会堂三层小会议室举行。董事会为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最高决策机构,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董事会由北京师范大学校本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以及参与珠海分校后勤社会化建设的珠海市海盟安正高校后勤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人员组成。
2005年1月21日,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惠州附属学校在惠州荷兰水乡小区奠基,学校将按照高于省一级学校的标准建设,建设成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和高中教育为一体的附属学校,学校由珠海分校全面管理,打造成基础教育改革的实验基地。
2005年03月26日,原国家总理李岚清来到珠海分校,以 “音乐·艺术·人生”为主题,与分校师生们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
2005年5月,UIC获得国家教育部特批以中外合作办学形式成立。
2005年7月,UIC以第二批本科补录形式招收第一批新生270余人。
2005年8月15日,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与大连维斯飞机工业有限公司在京签署“校企合作书”。大连维斯飞机有限公司将向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捐赠总预算1.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教学楼”一座,并承担分校已形成的全部债务。珠海分校表示将成立社会发展学院并开设流体动力学、地效应力应用技术研究学科,将打造我国第一个效益规模的院校航空旅游企业,并重点结合中国珠海国际航展,建立我国“通用飞机”、“小飞系统”以及“地效应力海上救援飞行器”航空旅游企业,致力于建设我国首座海岛航空俱乐部,以填补我国航空旅游资源、航海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空白等。
2005年9月,珠海分校05级学生入学,在校生总计近12000人,珠海分校至此跨入万人大学之列。
2005年9月1日,北师大珠海分校惠州附属学校小学部开学授课。
2005年10月21日,UIC首届学生入学并开学授课。
2006年,珠海市委、市政府决定全额出资1.3亿元,按照省一级高中标准建一所高水平、在省内具有竞争力和示范性的公办高中。并委托北京师范大学进行管理,附属高中由市教育局直接领导,北师大珠海分校实行全面管理。附属高中最终定名“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
5月8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委托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签约仪式暨新闻发布会在珠海度假村举行。
2006年6月20日,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首届毕业生毕业,走出校园。北师大校友总会会长、北师大原党委书记陈文博写信寄语祝贺。注:珠海分校不组建单独校友会,分校毕业生被视为北师大的当然会员纳入北师大校友会体系。
2006年9月2日,北师大(珠海)附中借址市三中校园开学。
2006年10月31日,“国际华文文学发展研究所”在珠海分校成立。
2006年12月16日,北师大珠海分校建校5周年,世界眼科组织向北师大珠海分校捐赠眼科中心。世界眼科组织表示北师大珠海分校的眼科中心成功运作后,将再投入一个医疗度假中心。
2007年4月4日,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和美国绿河社区大学共同举办的“华盛顿教育培训中心”正式宣布成立。成为首个中美合作的高等职业教育培训基地。
2007年9月2日,北师大(珠海)附中迁入新校区。
2007年9月17日,北师大珠海分校附属外国语学校开工奠基,北师大珠海分校附属外国语学校是珠海市“十一五”规划项目,总投资1.2亿元,规划在校生4000人,为12年制寄宿学校。
2008年10月,北京师范大学党委经商珠海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由主办方北京师范大学和珠海市人民政府联合成立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教育园区领导小组,取代分校董事会领导珠海分校工作。至此,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教育园区被再次提起。
2008年11月19日,北京师范大学校本部发出【师校发(2008)49号】文件,决定在北师大珠海教育园区成立珠海研究院。
2008年12月16日,北京师范大学珠海研究院揭牌仪式在北师大珠海分校国际交流中心报告厅举行。仪式后与多家单位签署合作协议,标志着北京师范大学珠海研究院的工作正式启动,并开始实质性运作,象征北师大在南粤的二次创业的开始。并纳入珠海教育园区,定性为北师大珠海教育园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8年12月17日下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召开行政会议指出北师大珠海教育园区将计划再设立北师大珠海研究生培养基地,北师大国家大学科技园珠海分园,按照四位一体的发展规划进行发展。
2009年3月25日,国家高新区、珠海林业局与北师大珠海分校共建“森林式大学”工程项目正式启动。“森林式大学”工程是珠海市全民绿化运动森林建设系列项目之一,项目计划在5至8年内,将珠海北师大建设成一个人与自然和谐、生态环境优美、富有南国地域风情、文化特色鲜明的森林大学。
【园区文件】《教育部关于同意北京师范大学与珠海市合作举办珠海教育园区的批复》
【教发函[2002]47号】
北京师范大学:
你校《关于建设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教育园区的请示》(师发字[2001]129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同意北京师范大学在珠海设立园区的意见函》(粤教规[2001]139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北京师范大学与珠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举办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教育园区(以下简称珠海教育园区)。珠海教育园区是北京师范大学下属的办学机构,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应与你校保持一致。
二、珠海教育园区建设应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努力拓宽筹资渠道。国家和学校不承担园区建设和运行所需的资金投入。
三、希望你校按照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的精神,大胆进行教学模式、管理方式、国际合作以及产学研一体化等方面的改革尝试,充分利用你校办学优势和珠海市提供的各种优惠政策,积极进行以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拓展教育资源的探索,加强管理,加快建设,努力把珠海教育园区建设成为教育与科技产业复合发展、特色鲜明的综合性教育改革试验园区,为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二年三月十四日
主题词:合作 办学 北京师范大学 批复
抄 送:广东省教育厅,珠海市人民政府
部内发送:有关部领导,办公厅、财务司、高教司、国际司 教育部办公厅
2002年3月18日印发
----------------------------------------------------------------------------------------------------
《教育部关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教育园区更名为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的批复 》
【教发函(2003)231号 】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关于将“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教育园区”更名为“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的请示》(师发[2003]98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对试办独立学院的规范管理,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教发[2003]8号)要求,考虑到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作为特例,同意将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教育园区更名为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以下简称珠海分校),并按独立学院的机制、模式办学。
二、珠海分校教学组织和管理由你校负责。珠海分校建设发展所需资金由合作方承担或以民办机制筹措,国家和学校不承担其建设和运行所需的资金投入。珠海分校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实行相对独立管理。
三、珠海分校招生计划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广东省统筹安排下达。招收的学生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者,颁发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毕业证书,并以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名称具印。
四、珠海分校办学应遵守《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各项办学条件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以确保教育质量和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
五、珠海分校要建立党、团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教学、生活秩序的稳定。 希望你校充分发挥校本部的管理和人才资源优势,进一步加强珠海分校教师队和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并不断完善珠海分校教学质量、水平的监测、评估体系,保证珠海分校持续健康发展。 《教育部关于同意北京师范大学与珠海市合作举办珠海教育园区的批复》(教发函[2002]47号)中凡与本文不一致的,以本文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二级学院 建设 北京师范大学 批复
抄送:广东省教育厅
部内发送:有关部领导,办公厅、直属办 教育部办公厅
2003年7月30日印发
----------------------------------------------------------------------------------------------------
《北京师范大学关于成立北京师范大学珠海研究院的决定》
【师校发[2008]49号】
校内各单位:
经过学校研究决定,成立北京师范大学珠海研究院。聘任陈光巨为院长(兼),高尚玉、吴忠魁、傅爱兰为副院长(兼)。
二○○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机构设置 决定
送: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常委;校长、副校长
抄送:珠海分校,珠海市人民政府,珠海市大学园区
北京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2008年11月19日印发共1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