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盐务局
单位简介中山市盐务局是市人民政府的盐业主管机构,处级建制,负责全市的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稽查工作,垂直管理单位,隶属于广东省盐务局。
中山市盐业总公司是中山市内唯一的国有食盐专营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广东省广盐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负责辖区内食用碘盐、多品种盐、小工业用盐、农牧渔业用盐及其他用盐的供应工作,国家AAA级食盐批发企业。局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中山盐业总公司(中山市盐务局)正式成立于1993年5月,现拥有固定资产2,500万元,员工81人(其中正式职工47人,临工24人),担负着中山市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总计共400万人口食用盐和工业用盐应。2009年销售各类盐产品80,993吨,实现净利润420万元,完成碘盐覆盖率98%,在全省21个地级市中名列前茅,合格碘盐食用率100%。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盐业生产、批发、供应及管理的政策法规。
2、负责全市食盐年度计划的分配、调拨、销售等指令性计划编制和食盐储备计划的执行工作,并监督实施。

3、指导县市区盐业管理部门开展盐政管理工作,管理盐业市场,规范盐业经营单位食盐专营行为,协同有关部门管理食盐质量。
4、负责全市的盐业稽查和盐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盐业违法案件和盐业经营单位的违规行为,制止非法盐品流入市场,协调跨县区的盐政稽查工作。
5、负责辖区食盐批发许可证的审核工作。
6、负责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系统财务审计工作。
7、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机构局司内设办公室、专营部、财务部、党群部、盐政科5个职能部门。
下属中山市盐务局火炬分局(火炬盐业分公司)、中山市盐务局小榄分局(小榄盐业分公司)、中山市盐务局城区分局(城区盐业分公司)、中山市盐务局坦洲分局(坦洲盐业分公司)、中山市盐务局黄圃分局(黄圃盐业分公司)、兴中盐业分公司。
领导班子张万华:中山市盐务局局长、中山市盐业总公司总经理。
叶飞:中山市盐务局副局长、中山市盐业总公司副总经理。
曾坚:中山市盐务局副局长、中山市盐业总公司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