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盐业管理办公室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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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盐业管理办公室是沈阳市的盐业主管机构,负责本辖区的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工作工作。隶属于市经济委员会,为经委内设处室(正处级)。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及省盐业法规;

2.组织拟定地方性盐业法规并监督执行;

3.负责食盐定点生产加工和批发企业的管理;

4.监督检查食盐价格政策执行情况;

5.负责向国家和省上缴各项费用的督办;

6.规范和整顿盐业市场流通秩序,指导盐政稽查工作;

7.指导和监督新民、辽中、法库、康平等县(市)盐业管理和稽查工作。

机构设置:

市盐业管理办公室下设综合办公室。

市盐政稽查队负责辖区内的盐政稽查工作。

执法依据:

国务院《盐业管理条例》、《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 、《食盐专营办法》;《辽宁省盐业管理条例》、《沈阳市盐业管理办法》。

附注:中盐沈阳市盐业公司是沈阳市唯一依法从事食盐加工、经营的专营公司,本负责全市各类盐产品的供应工作。目前辽宁省实行政企分开的盐业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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