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盐务管理局
普洱市盐务管理局是市经济委员会领导下的盐业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盐业市场的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工作,由经委内设部门加挂牌子。
主要职责:
1、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是编制行业生产、销售和发展规划,制定有关管理制度;
3、是编制和管理全市盐的生产、分配、调拨计划;
4、是制定、核发市内盐业管理的食盐批发许可证、准运证、生产许可证等有关票证;
5、是负责盐资源开发、制盐企业设立、变更审批工作;
6、是查处本行政区域内重大的盐业违法案例,协调区际盐产品销售纠纷;
7、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机构设置:
主管领导系市经委副主任:杨斌。
经委内设工业科,负责盐政管理工作。
附注:云南盐化股份公司凤岗分公司下设景东碘盐配送中心,主营食盐、工业盐、工业无水硫酸钠的销售,营销范围:普洱市市景谷县、景东县、镇源县。磨黑分公司下设思茅、孟连碘盐配送中心,主营食盐、工业盐、工业无水硫酸钠的销售,营销范围:思茅市翠云区、普洱县、墨江县、江城县、澜沧县、西盟县、孟连县。
云南省目前盐业管理工作由各地市经济委员会(盐务局)负责,盐产品工作由云南盐化各分公司负责,实行政企分开的盐业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