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市盐务管理局
兴平市盐务管理局是市政府盐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工作,实行垂直管理,隶属于咸阳市盐务管理局,接受市政府和咸阳市局双重领导,以咸阳市盐务局为主。
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咸阳市有关盐业生产、批发、供应及管理的政策法规。
2、负责全市食盐年度计划的分配、调拨、销售等指令性计划编制和食盐储备计划的执行工作,并监督实施。
3、管理全市盐业市场,规范盐业经营单位食盐专营行为,协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食盐质量。
4、负责全市的盐业稽查和盐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盐业违法案件和盐业经营单位的违规行为,制止非法盐品流入市场。
5、负责全市辖区内食盐零售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6、负责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财务监管、审计工作。
7、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介绍:
办公室、盐政管理科、盐政稽查大队、财务科、运销科
部门领导:
李建宏:兴平市副市长、市盐务管理局局长,全权负责盐业机构上划工作。
刘兴全:市盐务局副局长,主管业务工作。
李峰斌:市盐务局副局长、副书记,主管党务工作。
张宣传:纪检组长,主管纪律监督工作。
附注:兴平盐业公司系陕西省盐业总公司直属企业,隶属于咸阳盐业公司,与市盐务局职能分设,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