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法案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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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7年5月25日到9月17日美国在费城召开制宪会议制定宪法。它取代1781年《邦联条例》成为美国的也是世界近代历史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制宪会议由华盛顿主持,出席会议的共55人,在政治态度上多是保守派,代表人物汉米尔顿。只有富兰克林和路德·马丁两名民主派参加会议。最后通过了联邦宪法。这部宪法基本未提及人民的民主权利,后在群众压力和资产阶级民主派的斗争下,于1789年7月又通过10条宪法修正案,1791年12月15日正式生效,即著名的《人权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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