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盐务管理局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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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盐务管理局是市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盐政执法部门,正科级建制,负责全市的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稽查工作,为省盐务管理局垂直管理单位,隶属于扬州市盐务管理局,接受市委、市政府和市盐务管理局双重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研究制定全市盐业事业发展战略,编制本地区盐业发展规划。

(三)负责全市盐业计划综合管理。

(四)履行盐业行政执法权,查处全市盐业违法案件,打击盐业违法犯罪行为,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办理行政复议。

(五)负责对全市碘盐定点生产厂生产许可证审核、报批与管理;对盐业专营批发企业批发许可证的管理;对碘盐零售许可证的发放与管理;对承运盐产品准运许可证的管理。

(六)对全市盐行业的产品质实施监督,实施全民食用碘盐工程,确保碘盐合格率与市场占有率,做好消除碘缺乏病工作。

(七)负责全市盐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人员培训工作。

(八)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综合部、盐政科、市场部、工会、盐政稽查队。

领导介绍:

涂爱玲:经理、局长。主持行政全面工作,分管综合部行政方面的工作。

沈 辉:支部书记、工会主席。主持支部、工会全面工作,分管综合部支部方面的工作,联系南片直销点。

吴 琳:副经理、副局长。负责盐政管理、市场营销,开拓非盐经济。分管市场部,联系西片直销点。

韩晓震:经理助理。在原有工作不变的情况下,协助经理开展工作。联系北片直销点。

附注:江苏省盐业集团扬州有限公司高邮分公司,为国有独资专营企业,是高邮市唯一依法从事盐业经营管理的专业性公司,对全市盐品产购销和人财物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局(公司)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合署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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