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垭镇
石垭镇简介石垭镇是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辖镇。1941年置石垭乡,1952年建石垭镇,1966年更名曙光镇,1971年复石垭镇,1984年石垭公社并入,1992年大城、红庙2乡并入石垭镇。
石垭镇位于县境东南部,距县城10公里。面积46平方公里,人口4.5万。石(柱)南(充)、仪(陇)北(碚)公路过境。辖油坊沟、石坳、社红庙、中学、雷家堡、新龙庙、石马沟、烂洞坝、三块碑、分水岭、石龙庙、长石、张口楼、大城、雨台、云峰、丁家、打锣山、梅子、罗安、罗家堂、王家沟、梨子园、马纳沟、王屏山、徐家坝、吕家桥、陈家沟、大邑山、周锣铺、立石山、王家院32个村委会和上街、中街、温家堡3个居委会。
石垭镇乡镇企业有建筑、建材、汽车修配、粮油加工、编织、商贸、运输、饮食服务等行业。农业主产水稻、玉米、小麦,兼产油菜籽、柑橘。养殖业有生猪、家禽、蚕。
石垭镇地方政策-小城镇入户政策
1、凡在石垭镇有固定住所,有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的本地或外地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可申请办理城镇常住户口。 2、被石垭镇主要企业聘用并签定合法劳动合同的,本人可申请办理城镇常住户口。 3、在石垭镇投资企业,从事商业或其它合法经营活动的业主及其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可申请办理城镇常住户口。 4、在石垭镇投资建房在100平方米以上或购买房屋在50平方米以上的,本人及其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可申请办理城镇常住户口。 5、在石垭镇城镇落户的人员,当地公安部门将实行一站式优先审批,并免收工本费以外的一切费用。 6、在石垭镇登记为常住户口的外地人员,自迁入之日起,在入学就业、参军、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原有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同时应当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