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县盐业管理局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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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县盐业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科级建制,负责全县食盐专营和盐政管理工作,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经费实行自收自支。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宣传国家、省、市有关盐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参与研究制订全县盐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根据省、市计划安排,编制全县盐业调拔、储备、购销计划,组织实施全县人民群众的生活用盐和工农业生产用盐的供应工作。

3、负责全县《食盐零售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和管理工作。

4、依法进行盐政管理,查处盐业违法行为。

5、负责监督食盐批发和零售价格的执行;参与盐税、盐价政策的调研、测算和方案制订工作。

6、承办县政府及市盐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财务股、业务股、盐政股、人保股;

下辖的盐业批发部,是国家盐业协会颁发的AA级批发企业。

领导介绍:

王伟才:县盐业管理局局长。

韩耀华:县盐业管理局副局长。

黄 松:县盐业管理局副局长。

附注:淮滨县盐业公司负责全县食盐、小工业用盐、农、渔、牧业用盐的供应工作,隶属县盐业管理局,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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