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盐业管理局
偃师市盐业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的盐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的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工作,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盐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参与研究制定全市盐业政策和管理办法。
二、根据洛阳市盐业计划安排,负责全市盐的调拨、运输、储备、购销等计划,组织实施食盐专营和工业用盐计划。
三、依法进行盐政执法,管理盐业市场,打击盐业违法行为。
四、负责全市食盐加碘项目的实施。
五、参与盐税、盐价政策的调研、测算和方案拟定工作。
六、对盐行业的财务、统计工作实行业务指导,负责内部审计和财务管理。
七、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消除碘缺乏病的检查宣传工作。
八、承担洛阳市盐业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机构设置:
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盐政科、业务科。
领导介绍:
任洪流,市盐业管理局局长。
附注:偃师市盐业公司负责全市食盐、小工业用盐、农、渔、牧业用盐的供应工作,隶属市盐业管理局,职能分设、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