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盐业总公司

湖北省盐业总公司是全省食盐专营的国有大型企业,副厅级建制,负责全省盐的供应及食盐的专营工作,2009年3月整体转制为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概况湖北既是一个盐资源大省,又是一个盐的产销大省。现已探明盐资源储量2890亿吨,远景储量7900亿吨。截止到2008年底,全省制盐生产能力已达到550万吨。2008年全省实际产盐518万吨,盐产量在全国产盐省份中位居第三,在井矿盐生产省份中位居第一。湖北盐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质量在国内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湖北盐产品除满足本省民食工需外,还供应全国20多个省市区并出口多个国家和地区。
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食盐专营主体,主要负责全省盐的供应和食盐专营工作。集团公司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区域设有93家分公司、两个10万吨的现代化食盐分装基地及8家全资、控股子公司,实行人、财、物垂直管理,形成了比较完备的生产、经营和遍布全省城乡的营销网络体系。
组织机构内设处室:
办公室、政治处、财务处、销售处(外贸处)、运输处、、包装处(包装公司)、计划处、审计处、基建处、行政处、多种经营处(经济开发公司)、工会办公室、监察室(纪委)、科技处(资源处)、老干处、东方食府。
直属单位:运销公司、包装厂、分装厂、盐校。
参股企业:中盐宏博(集团)有限公司、中盐长江盐化有限公司、中盐枣阳盐化有限公司、久大(应城)制盐有限公司、孝感广盐华源制盐有限公司、湖北应城盐矿有限公司
直管企业:湖北省七二八盐厂、湖北蓝天盐化厂
直属企业:武汉、黄石、十堰、荆州、宜昌、襄樊、鄂州、荆门、孝感、黄冈、咸宁、恩施、随州、仙桃、天门、潜江盐务管理局、盐业公司。
管理模式:
1.在食盐生产管理上,实行食盐定点生产制度,按计划组织生产。
2.在食盐运输管理上,实行食盐运输准运证和非食盐运输通行证制度,根据下达各地的食盐指令性调运计划和其它用盐计划,审核发放准运证和通行证,并建立严格的稽核验证办法。
3.在食盐批发管理上,实行批发许可证制度,保证食盐及时有效供给。
4.在食盐零售管理上,实行零售许可证制度。
领导介绍周福胜,湖北省盐务管理局局长、盐业总公司总经理;
汪起海,湖北省盐务管理局、盐业总公司党委书记;
李武,湖北省盐务管理局副局长、盐业总公司副总经理;
陈敏,盐业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胡泉源,湖北省盐务管理局副局长、盐业总公司副总经理;
钟亮宽,湖北省盐务管理局副局长、盐业总公司副总经理;
祁海斌,盐业总公司副总经理;
吴宜发,盐业总公司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单位附注湖北省盐务管理局是湖北省盐业的主管机构,主管全省盐业工作。作为独立执法主体单位,在全省县(市)级以上行政区域设有分局88个,取得行政执法证具有执法资格的直接从事盐政执法的人员786人。与省盐业总公司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权责分设,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