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有谷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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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谷 1940年7月生,湖北蕲春人,大专文化,中共党员,副研究员,蕲春县第十三届人大代表。1962年7月毕业于黄冈师专,分配到蕲春县植林镇中心小学任教;1964年1月调到增林镇中学任教;1964年10月调到县文教局工作;1968年9月调到蕲春县革委会政工组从事组织工作,1976年7月任中共蕲春县委组织部干部组组长;1980年11月任蕲春县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在此期间,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为选拔、推荐、任用干部做了大量的富有成效的工作;1984年4月任蕲春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并兼任蕲春县"五讲四美三热爱"办公室主任;1985年4月任蕲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任检察长期间,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查处大案要案作出了很大的贡献,曾多次受到上级机关的表彰,被评为"人民好公仆"、"人民的优秀检察官";当选为蕲春县第十一、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自1985年至今,曾连续当选为蕲春县第十、十一、十二、十三届人大代表,蕲春县第七届党代表、县委候补委员,第八届党代表、县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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