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俸税
薪俸税是直接税中的入息税
香港按《香港法例》第112章,《税务条例》第8条,除非条例另有规定,任何自然人在每个课税年度产生或得自因为香港的雇佣所得,均须报及支付薪俸税。 其中雇佣所得是指该纳税人在香港由于提供雇佣服务所得的一切入息,包括退休金、假期工资。
课税年度在香港,薪俸税的课税年度是每年西历的4月1日至下一年的3月31日。
在中国大陆,课税年度是每年西历的1月1日至同年的12月31日。
薪俸税是直接税中的入息税
香港按《香港法例》第112章,《税务条例》第8条,除非条例另有规定,任何自然人在每个课税年度产生或得自因为香港的雇佣所得,均须报及支付薪俸税。 其中雇佣所得是指该纳税人在香港由于提供雇佣服务所得的一切入息,包括退休金、假期工资。
课税年度在香港,薪俸税的课税年度是每年西历的4月1日至下一年的3月31日。
在中国大陆,课税年度是每年西历的1月1日至同年的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