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03年8月28日,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成立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人民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副处级建制。其主要职责是:履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执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工作,依法接受省和同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和社会监督。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天长市、凤阳县、明光市、全椒县、定远县、来安县六个县(市)管理部。
2003年8月28日,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成立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人民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副处级建制。其主要职责是:履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执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工作,依法接受省和同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和社会监督。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天长市、凤阳县、明光市、全椒县、定远县、来安县六个县(市)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