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吸烟条例
香港《吸烟(公众卫生)条例》(香港法例第371章),一般称作吸烟条例或禁烟条例。条例于1982年订立,是香港最主要的控烟法例。此法例旨在禁止在某些区域吸烟,并就烟草产品的包装、售卖及推广等方面作出限制和规管,并陆续修订,2006年香港立法会通过大幅扩大禁烟范围,在餐厅、酒吧、公园、扶手电梯以至室内公共地方等,均会作不同程度的禁烟[1]。新禁烟令于2007年1月1日零时开始实施。
香港《吸烟(公众卫生)条例》(香港法例第371章),一般称作吸烟条例或禁烟条例。条例于1982年订立,是香港最主要的控烟法例。此法例旨在禁止在某些区域吸烟,并就烟草产品的包装、售卖及推广等方面作出限制和规管,并陆续修订,2006年香港立法会通过大幅扩大禁烟范围,在餐厅、酒吧、公园、扶手电梯以至室内公共地方等,均会作不同程度的禁烟[1]。新禁烟令于2007年1月1日零时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