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实施方案的批复》的有关规定成立的专门从事住房公积金管理与运营的职能机构。县级建制,事业性质,隶属兰州市人民政府直接领导。其前身为兰州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内设办公室、计划归集处、贷款管理处、财务稽核处、科技开发处五个处室,下设永登管理部、榆中管理部、皋兰管理部、红古管理部。中心主要负责兰州行政区域内的各行政 、 企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单位住房基金、维修基金的归集、管理、支付、核算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业务,保证住房公积金等政策性住房资金的安全运行和保值增值,支持住房建设和居民个人住房消费,提高全市人民的生活居住水平。